身体权是指自然人保持其身体组织完整并支配其肢体、器官和其他身体组织并保护自己的身体不受他人违法侵犯的权利。健康权是公民依法享有的身体健康不受非法侵害的权利。身体权与健康权密切相关,侵害自然人的身体往往导致对自然人健康的损害。 我国民法典规定: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
过于自信的过失与疏忽大意过失的比较:过于自信的过失的表现为行为人已经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同时又轻信能够避免危害结果的发生;疏忽大意过失表现为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但因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的一种心理态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五条 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 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 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律区别?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分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简称就叫有限公司。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没有本质的区别。《公司法》第八条规定:依照本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或者有限公司字样。 依照本法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股份有限公司或者股份公司字样。
总价合同与单价合同的区别: 1、总价合同是根据合同规定的施工内容给付明确款额的合同,单价合同是约定以工程量清单及综合单价给付价款的合同; 2、总价合同分为固定总价合同和变动总价合同,单价合同分为固定单价合同和可调单价合同; 3、总价合同以图纸为基础、价格不能变化,单价合同以单价优先,价格可以变化。
骗取贷款罪和贷款诈骗罪的区别:前者是指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而后者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的; (二)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的; (三)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 (四)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的; (五)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的。
私营和个体的区别是: 1.定义不同,个体是指个体工商户,主要是以家庭劳动为主,私营企业以雇佣劳动为主; 2.规模不同,私营企业指企业资产属私人所有,雇工8人以上的盈利性的经济组织;个体工商业户是指生产资料私人所有,以个人或家庭劳动为主,雇工在8人以下,以盈利为目的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条例》第二条规定,有经营能力的公民,依照本条例规定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为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可以个人经营,也可以家庭经营。个体工商户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害。
抵押权和抵押权人主要有以下区别: 1.抵押人是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主体,而抵押权人是债权人; 2.抵押人是提供抵押物的人,而抵押权人是对抵押物享有优先受偿权的人。 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不安抗辩权和先履行抗辩权的区别如下:1、性质不同,先履行抗辩权是由后履行一方针对先履行一方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债务抗辩权,不安抗辩权是由先履行一方针对后履行一方将不会或不能履行债务而享有的抗辩权。2、形式不同,在先履行抗辩权行使的情况下,当事人双方不仅要互负债务,而且双方的债务应形成对价关系,这样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
表演权与表演者权主要包括如下区别:1、性质不同。表演权属于著作权中的财产权,表演者权是邻接权,是由作者的表演权派生出来的权利;2、权利客体不同。表演权保护的客体是作品,而表演者权保护的客体是表演;3、权力内容不同:表演权为财产权,表演者权既包括财产权也包括人身权。4、权力主体不同:表演权为作者,表演者权为表演者。
标的物是指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的客体,是商业销售合同中的一种特定条款。标的物是指销售合同中所指的标的物或者是商品。标的和标的物并不是永远共存的。合同中必须有标的,但不一定就会有标的物。劳务合同中的主体是提供劳务的当事人之间的劳务关系。在劳动合同中,就没有标的物。 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质量要求交付标的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