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唆犯和间接正犯的区别为教唆犯是属于共同犯罪的种类,间接正犯不一定是属于共同犯罪;教唆行为的一种特殊情况,就是教唆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或者没有刑事责任的人犯罪;间接正犯是指行为人以自己的犯罪意图,利用无责任能力的人或无犯罪意思的人实施犯罪行为,以达到自已的犯罪目的的人。
结合犯,是指数个原本独立的犯罪行为,根据刑法的明文规定,结合成为一个犯罪的情况。结合犯出现的最多情况是在共同犯罪中。结果加重犯,是因为具有法定的加重量刑情节,对其所犯之罪进行加重处罚
首先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不收取诉讼费,而民事诉讼要预交诉讼费;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以刑事案件成立为前提,民事诉讼是独立的诉讼;民事诉讼审限简易程序三个月,普通程序六个月,附带民事诉讼一般同刑事案件一并审判,在受理后二个月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合同终止与合同无效主要有以下三个区别: 首先,原因不同。合同终止是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又称合同的消灭,是指因发生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情况,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消灭,使合同的法律效力终止。合同无效是指合同要件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条件,导致合同无效。 其次,认定不同。合同终止是达到法定或约定的条件后而终止。而合同无效的认定需要经过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确定。 第三,溯及不同。合同终止仅使合同关系发生将来消灭的效力,不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因此不能产生恢复原状的法律后果;而合同被宣告无效后使合同关系发生消灭既往的效力,具备溯及既往的效力,因而对已履行的合同将产生恢复原状的后果。
劳动合作协议是指劳动者与单位之间建立的一种劳务合同关系;劳动者与单位之间不是劳动合同关系;单位不承担劳动者的保险、工资、福利等各种待遇。只是把这一部分工作承包给劳动者完成。而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单位之间建立的一种聘用关系。单位负责劳动者的工资、保险、福利等各种待遇,同时劳动者要服从单位的领导和工作分配。如果是劳务合作,劳动者就要自己承担工资、社保、工伤等风险。
法院执行限制消费,不算进入了失信人员名单了。 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实际上,没有正式户口和临时户口的区别。应当是集体户口与正式户口的区别。 集体户口,即集体户,顾名思义就是集体人的户口,一般只有政府、事业单位、各区人才市场、外企服务中心、国有企业才有,一般都是企业为了方便引进人才,方便工作调动而设立的,其落户地址一般都是单位的地址。 个人户口,是独立的,是有自己的户口本的,个人户口落在集体户口的,是没有独立的户口本的,只有自己的本人页。有了集体户口是可以转成个体户口的,只要你本人或者直系亲属在京有房产并且是70年产权房,就可以通过辖区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
民事处罚与行政处罚的区别是: 1.行政处罚是对违反行政法义务,民事制裁是对违反民事法律义务,侵害民事主体合法权益行为的法律制裁。 2.行政处罚是对违反行政法规的义务者附加新的义务,民事制裁既可以表现为对行为人附加新的义务或者剥夺某种权利;也可以表现为要求行为人履行民事法律规定的民事义务。 3.行政处罚是为了维护公共利益,行政机关只能依法作出处罚决定,而民事制裁是为了维护平等民事主体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九条,法律可以设定各种行政处罚。 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设定。
行政法,是调整国家行政管理关系的法律,用以制约、规范和监督行政管理行为。刑法是规定犯罪和刑罚及其罪刑关系的法律。行政法与刑法的调整对象不同,两者在治安管理方面的联系比较紧密。 行政法调整行政权的运作,刑法规定犯罪及其后果。治安管理方面,行政法、刑法的理念以及措施都是相通的,但是程度不同。最典型的就是《治安管理处罚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算是一部小刑法,放在国外可能就是轻罪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与《刑法》所针对的行为是一样的,但是根据程度不同,规定了不同的法律后果,也规定了不同的处理程序。 行政法里也会涉及刑法,但是很少,算是“附加刑法”。例如,《海关法》第八十四条,伪造、变造、买卖海关单证,与走私人通谋为走私人提供贷款、资金、帐号、发票、证明、海关单证,与走私人通谋为走私人提供运输、保管、邮寄或者其他方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海关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海关法》本身是行政法,但是涉及刑法的内容也算广义的刑法。
灵活就业公积金和单位公积金的区别,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1、缴纳比例,在岗职工公积金的缴纳比例,一般是按照职工个人工资的5%-12%进行缴纳。这个缴纳比例是按照自愿方式选择,单位经济效益好,可以选择高档,单位效益较差,可以选择较低的档次进行缴纳,主要看单位的选择; 2、灵活就业人员,缴纳比例目前作为试点的两个地区,并没有明确规定。但是,按照在岗职工的公积金缴纳比例来看,灵活就业人员,也会有一个相对应可以承受的比例范围; 3、单位缴纳部分,这也是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公积金。因为灵活就业人员没有工作单位,那么也就意味着,没有人会为灵活就业人人员承担另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