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鉴定书的完成时间是:一般在45天内完成。《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其配套文件规定,医学会应当在接到双方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之日起,45天内组织鉴定并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所以,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必须在45天内完成。
1、可以先与就医的医院就医疗事故的确认和赔偿处理问题进行协商。2、若协商不成,可提交诊断书和有关病历资料,向当地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经技术鉴定为医疗事故后,可申请当地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赔偿调解和处理,也可向法院提起诉讼。3、如果对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所作的鉴定结论不服,不可以向法院起诉,而只能在接到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申请重新鉴定,直至省级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作出终局鉴定结论。4、如果对卫生行政部门作出的医疗事故处理决定不服,则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复议,也可以不经复议而直接向法院起诉,由法院依照行政诉讼处理。5、如果对医疗事故鉴定结论无异议,或者虽有异议但不申请重新鉴定,只是要求赔偿经济损失,那么你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由法院按照民事侵权案件审理。
医疗事故纠纷的处理方式有:1、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当事人在自愿的前提下可以自行协商解决,并签订协议书;2、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3、诉讼解决,就是指通过法院的审理来解决医疗事故纠纷。医疗事故争议由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的,医疗机构应当自协商解决之日起7日内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作出书面报告,并附具协议书。
1.当事的医务人员应立即向本医疗单位的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应随即向本医疗单位负责人报告。个体开业的医务人员应立即向当地的卫生行政部门报告。2.发生医疗事故或事件的医疗单位,应指派专人妥善保管有关的各种原始资料。严禁涂改、伪造、隐匿、销毁。3.医疗单位对发生的医疗事故或事件,应立即进行调查、处理,并报告上级卫生行政部门。4.凡发生医疗事故或事件、临床诊断不能明确死亡原因的,在有条件的地方必须进行尸检。5.病员及其家属和医疗单位对医疗事故或事件的确认和处理有争议时,可提请当地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由卫生行政部门处理。对结果不服的,病员及其家属和医疗单位均可在接到结论或者处理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向上一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复议;也可直接向法院起诉。
医疗事故死亡的处理:1、患者在医疗机构内死亡的,尸体应当立即移放太平间,存放时间一般不得超过2周;2、医患双方当事人不能确定死因或者对死因有异议的,应当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尸检;3、当事人可以采取协商、调解、诉讼方式解决争议。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一般按以下流程进行:1、当事人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进行医疗事故鉴定;2、卫生行政部安排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3、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组成鉴定组,按照医疗卫生管理法律以及专业知识进行鉴定。
认定医疗事故需要以下条件:1、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发生了医疗过失行为;2、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3、损害结果与医疗过失行为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医疗纠纷私了的注意事项,一、医疗事故赔偿协议应包括医疗事故赔偿协议书的双方当事人等等。二、明确医疗事故等级。医疗事故等级是医疗机构和患方认定赔偿数额的关键因素。三、详尽医疗事故原因。四、赔偿数额和给付时间。作为医疗事故赔偿协议书的核心,赔偿数额应当精确全面,有理有据。五、违约责任。
误诊不一定属于医疗事故,误诊是否构成医疗事故,有两个关键要素:一、医生诊疗过程中是否有违法律、法规及诊疗常规的行为;二、是否造成对患者的人身损害。我国法律规定,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划分医疗事故等级的依据是:患者的人身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分级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医疗事故一级乙等至三级戊等对应伤残等级一至十级,由专家鉴定组进行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