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赔偿责任免除的情况有:第一、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 第二、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的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 第三、在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法律不良后果的。 第四、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 第五、因患方原因延误诊疗造成不良后果的。 第
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规范、护理规范,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医疗事故分四级:一级医疗事故是指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 二级医疗事故是指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三级医疗事故是指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四级医疗事故是指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
医疗事故赔偿责任免除的条件有: 1.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 2.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 3.在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 4.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 5.因患方原因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 6.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后果。
医疗事故发生后解决途径有: 1.协商,医患双方就医疗事故争议和其民事责任争议协商解决,协商一致的,制作协议书;协商不一致的,可向法院起诉。 2.调解,应遵循当事人双方自愿原则,并应当依据本条例的规定计算赔偿数额,就赔偿数额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书。 3.诉讼,经协商后,一方不履行的,或者调解后不履行的,可以向法院起诉。患者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
医疗事故中,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分为: 1.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错行为造成。 2.主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 3.次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次要作用。 4.轻微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绝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轻微作用。
根据法律规定,医疗事故的审查内容包括: 1、申请处理的医疗事故争议,是否属于本级卫生行政部门管辖的范围。 2、发生医疗事故争议的医疗主体方,是否具备法定的行医资格,对非法行医活动引起的争议事件卫生行政部门不能按医疗事故争议立案受理。 3、是否符合法定的申请处理时限。 4、审查患方申请人是否符合《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的处理申请人资格;审查医疗机构是否为合法医疗机构。
申请医疗事故鉴定如下:(一)填写“医疗事故鉴定申请书”。 (二)提交有关资料。 (三)按规定预付鉴定费。鉴定后,若属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由医疗单位支付。 不属医疗事故的,由病员或家属支付。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
医疗事故赔偿责任免除的情况有。 第一是、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 第二是、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 第三是、在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的; 第四是、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 第五是、因患方原因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的 第六是、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后
1、一般医疗过错与医疗事故罪关键的区别就在于:是否造成了真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了就诊人的身体健康。如果没有造成这样的结果,就只能作为一般医疗事故处理,而不应认定为犯罪。 2、医疗事故罪与医疗差错的界限。 医疗差错,是指在诊疗护理工作中,医务人员虽有违反规章制度、诊疗护理常规的失职行为或技术过失,但未给就诊人造成死亡、残废、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的不良后果的行为。 医疗差错,从
根据法律规定,对于医疗事故的直接责任人按以下标准处罚。 (1)一级医疗事故:全院通报批评;当事人暂停1年执业活动。 (2)二级医疗事故:全院通报批评;当事人暂停半年执业活动。 (3)三级医疗事故:全院通报批评;当事人暂停3个月执业活动。 (4)四级医疗事故:全院通报批评;当事人暂停1个月执业活动。 (5)严重医疗差错:全院通报批评;当年不得晋升专业技术职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