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十级工伤按以下标准赔偿: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其他。
关于十级伤残的赔偿待遇,按照我国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其具体内容由以下几个方面构成: 首先是人身伤害赔偿,其中包括城镇和乡村两种不同标准: 在城镇居住或工作期间遭受伤害者可获赔款为人民币肆万玖仟柒佰伍拾元整(即73,000元),而在乡村地区受伤者则可获得壹万陆仟贰佰壹拾元整(即18,700元); 其次是受抚养人生活费赔偿,这主要针对因受害人伤残导致丧失亲权义务的近亲属;第三部分是医疗费用赔偿,包括实际产生的医疗、药品、住院等各项费用;然后是误工费赔偿,以受害人在伤后无法正常从事原有职业或生产活动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为准据;此外,还有护理费用的赔偿,参考标准视情况而定,但通常不高于当地同级别护理行业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0个月,由社保机构支付。赔偿基数2551元×10个月=25510元。 2、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15个月×2551元=38265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4个月×2551元=10204元。一次性伤残补助金25510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38265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10204元=73979元。
工伤十级,离职时应得到以下补偿: 1、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2、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3、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情形之一而离职的,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其他。
1、一至四级伤残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是21-27个月本人工资;五级至十级工伤职工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为6—16个月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为6—56个月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其中五级56个月,六级46个月,七级36个月,八级26个月,九级16个月,十级6个月。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工伤职工,工伤保险关系同时终止,工伤保险基金不再支付工伤待遇。
工伤十级赔偿标 1、标准: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2、要求: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分别按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本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3、备注: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具体赔偿项目及标 (一)医疗
对于因工致残、被鉴定为八级伤残的职工,向其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标准为十一个月的本人工资。若合同到期、劳动关系终止,或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则职工依法可以得到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进行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进行支付。其具体标准由各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十级工伤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标准如下: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7个月的本人工资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2、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2、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3、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东莞市十级伤残赔偿标准: 1.工伤赔偿标准:生活护理费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其他。 2.侵权赔偿标准: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