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约定财产制的,婚后补写协议书是无效的,婚后补写的协议书显然并没有时间上的法律效应。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如下: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
交通事故营运车误工费协议书的内容有双方的基本信息、事故的具体情况、事故后果、赔偿金额及支付方式等等。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
婚内财产协议与家庭财产分割协议书不是必须要公证,只要签订协议的各方人员具备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协议书当中的内容是相关人员真实的意思表示,签订的内容也都是合法的,没有侵犯到其他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在各方人员签字盖章完毕之后,就已经具有法律效力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
析产夫妻财产协议书无效的情形有:(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
离婚后财产分割变更协议书无效的情形有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协议,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夫妻签署了婚内财产协议书的,只要是双方自愿协商一致,不违反法律规定的,就是有效的。在离婚时,财产的分割按照协议书的约定进行分割。 《婚姻法》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9条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从上述法条可知,男女双方在离婚后一年内可以反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也应当受理。
劳动合同解除终止协议书范本需要包含的内容主要有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基本信息;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的时间、部门和工资等;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工会的意见;何时向劳动管理部门报告;支付的经济补偿金的数额;通知的时间;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签证和盖章等。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子女抚养费协议书的内容应当包括双方的基本信息、子女的抚养情况、抚养费的金额及支付方式等等。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婚内财产公证协议书: 1、当事人的姓名、性别、职业、住址等基本情况; 2、现有夫妻财产(含债务)的名称、数量、规格、种类、价值、状况等; 3、现有夫妻财产的归属及今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债务)的归属; 4、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的使用、维修、处分的原则; 5、其他约定,如共同债务如何清偿,财产孳系息归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