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协议离婚需要的手续: 1、双方户口薄原件; 2、双方身份证原件; 3、双方结婚证; 4、双方当事人共同拟定的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须在办理现场签名)。
请求变更离婚协议书要在2年之内提出。 根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男女两方协议离婚后2年内就财产分配问题后悔,请求变换或者撤销财产分配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配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即两方协议离婚的,且对于财产分配问题进行协议的,如对该分配协议后悔,认为存在欺诈、胁迫等影响真实意思表示的情况,则能够在协议离婚后2年内提议可请求人民法院予以对离婚协议变换或者撤销。
合同是否有效看内容是否违法。《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合同成立时间】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一方当事人死亡后,协议是否继续有效应视情况而定。对于纯属财产性质的合同(比如买卖和租赁合同),一方当事人死亡的,不应影响合同的效力。但具有人身依附性的合同(如服务合同),一方当事人死亡的,合同效力自然终止。 《商品房租赁管理办法》第十二条:房屋租赁期间内,因赠与、析产、继承或者买卖转让房屋的,原房屋租赁合同继续有效。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
合同没有写有效期的,如果不能协商达成补充协议的,双方都可以随时要求终止合同,但应该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民政局有自愿离婚协议书,不过只是格式文书,需要根据自己的情况协商填写的。在书写符合民政局对离婚协议书时,要注意以下几项内容: 1、民政局对离婚协议书在内容上的规范: (1)、明确表示双方自愿离婚; (2)、协议内容为双方自愿达成; (3)、有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的一致处理意见。 2、民政局对离婚协议书的形式要求: (1)、使用A4纸张、蓝黑墨水笔或者黑色签字笔书写或打印; (2)、提交一式三份离婚协议书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 (3)、协议内容应当清晰可辨,不得涂改。 3、民政局对离婚协议书的合法有效的规定: (1)、协议约定内容不得违法国家法律法规; (2)、协议约定内容不得侵犯第三人合法权益; (3)、协议约定内容不得剥夺或者限制一方合法权利。 4、民政局对离婚协议书的存档要求:双方当事人要准备三份离婚协议书,一份交给离婚协议书婚姻登记机关当地民政局存档一份,双方当事人各持一份。 《婚姻法》第三十一条之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写离婚协议书的注意事项有: 一、离婚协议内容最好不要过于简单,否则不具有可操作性。二、孩子抚养费的约定和处理。三、贷款房屋的约定和处理。四、银行存款的约定和处理。
只要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规定。但是如果从法律风险上说,仍建议保留书面原件,以防发生纠纷的时候无法证明双方当时的合意,保障当事人的权益。
要想推翻协议书必须满足两个条件, 一是被胁迫签的协议书, 二是不是自己真实意思表示,否则很难推翻。应该找证据证明以上两点到法院起诉,法院可以撤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协议的有效性,并不在于其是手写还是打印的,只要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并且经过双方签字盖章(手印),即使是手写的,依然有效。但离婚协议必须经过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离婚登记,或者人民法院准予离婚,才具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