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组织旅游时受伤的不一定算工伤。如果单位组织旅游的目的是放松职工身心,增强和改善单位团队沟通与协作,更好地促进公司绩效,实现公司利益的,这可以视为工作的延续,则在旅行过程中受伤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当然如果劳动者是脱离团队活动时受伤的,则不能认定为工伤。 如果单位组织旅行不具有上述目的的,也没有鼓励员工参加,是否参加员工自愿的,则受伤不属于工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