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变化不是辞退员工的法定理由,公司因股东变化单方面辞退劳动者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公司变更股东,只是公司组织形式的变化,其法人资格依然存在。公司股东的变化并不当然导致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也并非公司可以单方行使劳动合同解除权的合法理由。 当然,也不能排除股东变动会给公司经营策略等方面带来一定的影响,亦会带来公司布局、结构调整、岗位要求变动等情形,但对此,劳动者一方并无责任,故公司首先应考虑的是如何使原劳动合同得以继续履行。当劳动合同履行的条件确实发生重大变化时,亦应从合理、善意的角度出发与劳动者就劳动合同内容的变动进行协商。协商不成才能行使解除权。
单位不可以单方面调岗降薪。调岗降薪属于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需要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才可以变更,单方面单方的变更行为是无效的。但如果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需要调岗,且调岗具有合理性,不存在侮辱或惩罚性质,工资待遇不降低,与劳动合同约定的岗位之间存在相关性的,则调岗有效,这种情况单位可以单方面调岗。或者由于劳动者确实不能胜任原工作岗位工作的,单位也可以单方面调岗。
单方面想要离婚最快的方式是诉讼离婚。具体流程如下: 1.原告向法院递交起诉状以及相关证据,法院决定受理案件后,会将起诉状副本以及证据副本送达给被告。 2.法院会安排一次调解,如果调解成功,法院会根据调解结果制作调解书,如果调解失败,则进入审判程序。 3.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如果认为夫妻感情已经破裂,会依法作出准予离婚的判决。如果法院认为夫妻感情尚未破裂,或者存在特殊情况需要调解,会进行调解。 4.如果调解成功,法院会制作调解书,调解书与判决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如果调解失败,法院会依法作出不准予离婚的判决。 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子女的出生
在中国,离婚有两种法定方式: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
一般情况下,公司不可以单方面对员工调岗。调岗是对劳动合同重要事项的变更,应当协商一致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劳动合同法规定了公司单方面调岗的情形: 一、不能胜任工作,公司可以单方调整工作岗位。 当然,调岗也不是随便调整,要遵循合理性原则。关于调岗合理性原则,2020年7月10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联合发布第一批劳动人事争议典型案例的通知》中,对“用人单位如何行使用工自主权合法调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和地点”给出了调岗合理性应当考虑的因素: 1)是否基于用人单位生产经营需要; 2)是否属于对劳动合同约定的较大变更; 3)是否对劳动者有歧视性、侮辱性; 4)是否对劳动报酬及其他劳动条
员工有以下情形的,可以辞退: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单位不能单方变更合同。劳动合同一经签订便发生法律效力,任何一方不得单方任意变更。用人单位单方变更劳动合同不合法,不管是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都必须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变更。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可以仲裁。不签劳动合同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的,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单位存在违法、胁迫的行为的,劳动者可以随时离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双倍工资等;如果存在劳动纠纷的,可以向劳动部门提出劳动仲裁。可以收集与用人单位相关的证据来证明劳动关系。根据相关规定,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已生效协议(完成离婚登记):拒绝履行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民事约定无效,法院可强制执行; 未生效协议(未办理离婚登记):拒绝导致协议整体失效,需通过诉讼离婚解决争议。
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但必须符合法定条件和程序。解除情形分为“过失性辞退”“无过失性辞退”和“经济性裁员”三类,违反法律规定将面临赔偿风险。 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情形: 1. 过失性辞退(无需补偿) 用人单位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在劳动者存在过错时直接解除合同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如旷工、盗窃); 严重失职或营私舞弊造成重大损失; 同时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且拒不改正; 因欺诈、胁迫导致劳动合同无效;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如判刑)。 示例:某销售人员伪造业绩骗取奖金,单位可解除合同且不赔偿。 2. 无过失性辞退(需提前通知并补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劳动者无过错但因客观原因无法履行合同,单位需提前30日通知或支付代通知金,并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者患病/非工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或调岗后工作; 不能胜任工作且培训/调岗后仍无法胜任; 合同订立时的客观情况重大变化(如企业搬迁、技术革新),协商后无法变更合同。 补偿标准:每工作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不满半年支付0.5个月工资。 3. 经济性裁员(需报告并补偿)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企业因破产重整、经营困难等需裁员时: 提前30日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情况; 将裁员方案报劳动行政部门备案; 支付经济补偿金(标准同上)。 限制:优先留用长期合同员工、无固定期限合同员工及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