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独立户需符合以下条件: 1、因结婚不在一起生活,单独居住的; 2、经法院调解或判决离婚的,有房屋居住权,且确实在此居住的; 3、已办理私房析产、赠予以及继承手续的; 4、已在房管部门办理了房契分户手续的; 5、户口冻结地区按有关文件执行。 单独立户需当事人持申请书、房产证明等文件到派出所进行办理。
残疾人单独立户必须全部符合以上条件才被允许单独立户,如果残疾人不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就没办法为自己的行为负法律责任。
未成年人原则上不能担任户主,不得单独立户,若因特殊情况需要单独立户,可以由实际监护人向公安机关提出申请。分户、立户。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家庭户户主一般由户内常住人口中合法固定住所的所有人或者使用人担任。未成年人原则上不能担任户主,不得单独立户。房屋所有权、使用权未分割的,原则上不予分户。非住宅用房和非合法建造的房屋,不予立户。户主的责任是:按规定负责申报户口(自己申报或户内其他人申报都可)。未成年人显然在很多时候不具备履行户主权利的能力。
公民因婚姻、居住等原因分开生活,申请分户、立户,需要提交材料: 1、申请人书面报告。(收原件) 2、《户口簿》。属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口簿》地址页和申请人的《常住户口登记卡》。(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3、个人《房产证》(《房产证》所登记的产权人为直系亲属的,应同时提供证实双方关系的原始、权威凭据或权威机构出具的关系证明),或单位《房产证》(单位确实没有办理《房产证》的可由用地批文或合法报建手续替代)与产权单位同意分配、安排居住的证明,或房管局发出的安排本人居住且非临时租住的《房屋使用证》。(证明收原件,《房产证》、《房屋使用证》及批文、凭据等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4、新家庭成员的名单。(收原件) 5、属结婚的分户的,提供《结婚证》。《结婚证》遗失的提供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关系证明》;(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属离婚的分户的,提供《离婚证》或权威有效证明。(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办理流程:由迁入地派出所户籍窗口受理申请。
分户需满足以下条件: 1.本人成年且经济独立; 2.夫妻之间、未成年子女之间与父母之间不分户; 3.不与户主居住在一处,拥有单独住房且有明确的门、户、牌住址。 办理单独立户,申请人需持私有房屋所有权证、户口簿、身份证到当地政务中心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窗口办理分立户手续。 户口,是指国家主管户政的行政机关所制作的,用以记载和留存住户人口的基本信息的法律文书。也是我们每个公民的身份证明。户籍是对自然人按户进行登记并予以出证的公共证明簿,记载的事项有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亲属、婚姻状况等。它是确定自然人作为民事主体法律地位的基本法律文件。户籍地是指经公安机关登记的,载明于居民户口本和身份证的户口所在地。新生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即应由户主、亲属、抚养人等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户籍地可以因自然人户口迁移进行相应变更。 公民的户口登记项目中公民职业、服务处所、文化程度、公民婚姻状况登记事项发生变化或出现差错以后可以到当地公安机关申请进行变更更正登记。办理户口登记事项变更一般需要出示相关证明材料,并经过公安机关的审核。 根据我的描述,你知道单独立户需要什么条件了吗!
离婚后户口可以单独立户。可以由女方本人持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离婚协议,到目前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说明情况,申请办理分户手续,重新办理只有女方一人名字的户口本。离婚后分户申请的条件如下:1、除夫妻双方户口不能分立外,原家庭户成员分开生活的,可以分立家庭户;2、在原家庭户住所外,新建、购住房的成年人,可以分立家庭户;3、要求分户的男女是已经办理了离婚手续或者拿到了法院的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因此男女双方的婚姻关系已经解除;4、房子已经分给或判给了一方,另一方就需要把户口迁移出来,如在当地有合法固定住所或有直系亲,应将户口迁到固定住所或直系亲处;5、没有则可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经责任区民警调查核实后,将户口挂靠在街道集体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