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私自占用小区公用面积,业主维权的方式是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企业可以要求其停止占用;造成共用部位损坏的,还可以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五
《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业主、物业管理企业不得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道路、场地,损害业主的共同利益。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业主确需临时占用、挖
《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业主、物业管理企业不得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道路、场地,损害业主的共同利益。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业主确需临时占用、挖
有人私自占用小区公用面积,业主维权的方式是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企业可以要求其停止占用;造成共用部位损坏的,还可以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五
有人私自占用小区公用面积,业主维权的方式是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企业可以要求其停止占用;造成共用部位损坏的,还可以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五
有人私自占用小区公用面积,业主维权的方式是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企业可以要求其停止占用;造成共用部位损坏的,还可以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五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债务人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的,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权人在接到债权申报通知后,应该及时申报债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五条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债务人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的,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权人在接到债权申报通知后,应该及时申报债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五条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债务人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的,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权人在接到债权申报通知后,应该及时申报债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五条
根据法律规定,为实施城市规划在城市建设范围内占用土地的一般程序为。 1、市、县人民政府按照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拟定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分批逐级上报有权的人民政府。 2、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进行审查,提出意见,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 3、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经批准后,由市、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