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道经营城管不管可以向行政监察部门或上级部门反映 占道经营属于城管部门管理范围,应该拨打城管执法的举报电话投诉举报。城管是指负责本市城管监察行政执法的指导、统筹协调和组织调度工作。城管的主要职责为:1、贯彻实施国家及本市有关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章,治理和维护城市管理秩序。2、组织起草本市有关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研究提出完善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体制的意见和措施。3、负责本市城管监察行政执法的指导、统筹协调和组织调度工作。4、负责本市城管监察行政执法队伍的监督和考核工作。5、负责本市市政设施、城市公用、城市节水和停车场管理中的专业性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城管监察队伍行政执法中跨区域和领导交办的重大案件的查处工作。
占道经营发生纠纷归入城管部门管。 市城管执法局、区县城管执法部门(以下统称市和区县城管执法部门)履行下列职责:(一)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由市和区县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行使的行政处罚权;(二)市政工程管理、绿化管理、水务管理、环境保护管理、公安交通管理、工商管理、建设管理、房地产管理和城市规划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由市和区县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行使的部分行政处罚权;(三)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方面的行政处罚权。
占道经营罚款标准:占道经营城管最高可以处以2万元以下的罚款。具体看占道对交通城市的影响。违反规定占道经营的由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以2万元以下的罚款。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因建设等特殊需要,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临时堆放物料,搭建非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的,必须征得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占道经营就属于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和其他设施,因为进行盈利性买卖商品行为一定会有商品物料和经营工具存在。
占道经营属于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和其他设施,根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规定,这种行为的处罚为:由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以2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