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造成人员重伤或者死亡的;(2)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十万元以上的;(3)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毒鼠强、氟乙酰胺、氟乙酰钠、毒鼠硅、甘氟原粉、原液、制剂五十克以上,或者饵料二千克以上的;(4)造成急性中毒、放射性疾病或者造成传染病流行、暴发的;(5)造成严重环境污染的;(6)造成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丢失、被盗、被抢或被他人利用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其他危害公共安全的情形。
(1)造成人员重伤或者死亡的;(2)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十万元以上的;(3)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毒鼠强、氟乙酰胺、氟乙酰钠、毒鼠硅、甘氟原粉、原液、制剂五十克以上,或者饵料二千克以上的;(4)造成急性中毒、放射性疾病或者造成传染病流行、暴发的;(5)造成严重环境污染的;(6)造成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丢失、被盗、被抢或被他人利用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其他危害公共安全的情形。
非法处置危险物质的处罚是:违反国家关于危险物质的管理规定,妨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严重污染环境构成犯罪的以污染环境罪或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