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节约资源,从源头上禁止越级上访,只有问题发生地才能更好地处理问题。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信访人提出信访事项,一般应当采用书信、电子邮件、网上投诉等书面形式。信访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信访事项,应当根据信访事项的性质和管辖层级,到依法有权处理的本级或上一级机关设立或者指定的接待场所提出。首先接谈的机关先行受理,不得推诿。 对跨越本级和上一级机关提出的信访事项,上级机关不予受理,并引导来访人以书面或走访形式向依法有权处理的机关提出,同时将相关情况及时通报下级有关机关。
抵押车如果没有解除抵押登记,即使有大本也无法过户的。 一、如果一押那边做过抵押登记。 二、押那里一切抵押车合同无效,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三、押完全没资格去告,一押那边没做登记的话,你朋友属于诈骗。 四、抵押车通常指正规抵押车,正规抵押车的意思就是指来源正规,并且有正规合法的抵押协议,另外贷款机构还能够提供车主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等等。 五、车辆过户,手续有原车主抵押合同,有车主本人的签字及指纹,原车主行车证,原车主身份证复印件(审车用)最后签订转押协议 。 六、抵押车辆是合法取得的,所有车辆均有据可查,有底挡,全国可查。保证正常行车,审车和买保险。
有前科的人是可以办暂住证的,只是手续会麻烦一些。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 居住证是持证人在居住地居住、作为常住人口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申请登记常住户口的证明。
刑事判决罚金已交了一次,为什么过了几天又让交,可能是分期缴纳或者是没有缴纳完。 根据刑法第53条的规定,罚金的缴纳分为五种情况: 1.限期一次缴纳,主要适用于罚金数额不多或者数额虽然较多,但缴纳并不困难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罪犯在指定的期限内将罚金一次缴纳完毕。 关于这里的指定的期限,根据前引司法解释第5条的规定,是指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第二日起最长不超过三个月。 2.限期分期缴纳,主要适用于罚金数额较多,罪犯无力一次缴纳的情况。限期分期缴纳使罚金缴纳时间有一定伸缩余地,在金额支付上可化整为零,有利于罚金刑的执行。 3.强制缴纳。判决缴纳罚金,指定的期限届满,罪犯有缴纳能力而拒不缴纳,人民法院强制期缴纳,强制措施包括查封、扣押、冻结等。 4.随时追缴。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5.减少或者免除缴纳。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酌情减少罚金数额或者免除罚金。
乡镇高中应该有教师的工作补贴,但各地的执行标准是不一样的。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是国家从2013年开始实施的,目的是为了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和提高乡村教师待遇。乡村教师生活补助资金是由中央和地方两级政府共同按比例承担并按时下拨单独发放给中西部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县以及非连片特困地区的乡村教师,条件艰苦的边远地区乡镇工作补贴是继乡村教师生活补助之后的另一个提高乡村教师工作待遇的措施。
武警指挥权之所以交给中央有几下几点原因: 一是从历史层面看:武警部队从组建伊始,就明确定性为国家武装力量的组成部分,受中央军委统率,其后因形势任务和力量构成的变化,多次调整领导管理体制,但武警部队主体的武装力量属性始终没变,中央军委对其实施统一领导指挥是内在要求。 二是从法律层面看:中央军委对武警部队统一领导指挥,是落实《宪法》关于中央军委领导全国武装力量、军委实行主席负责制的规定。 三是从现实层面看: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党对人民解放军和其他人民武装力量的绝对领导,为更好进行伟大斗争、确保国家政治安全,为确保实现党在新时代的强军目标、建设现代化武装警察部队,按照“军是军、警是警、民是民”的原则,对武警部队领导指挥体制进行调整是必然要求。
犯人在改造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使用手铐或者脚镣: (1)有行凶、逃跑、纵火、暴动、闹监、抢夺武器行为的; (2)有破坏劳改场所设施、秩序和国家物资等行为的; (3)犯人在押解途中的(成批调犯除外)。 在正常的情况下,当警察依法执行任务的时候,如果犯罪分子有逃脱、行凶、自杀等危险行为的时候可以用手铐、脚镣等约束性的警械。这只是明文规定的一些说法,而在真实的抓捕过程中,警察是可以进行灵活机动的改变的。 首先,在抓获重大犯罪分子或者是有重大嫌疑人的时候是可以用手铐的,因为这些人是相当危险的存在。还有就是在正常的执行任务的时候,逮捕、审讯、看押、拘留或者是强制传唤的时候,手铐也都是可以使用的,毕竟在那种情况下已经有80%的可能已经确定嫌疑人了。
看守所刑事拘留了31天还未移交检察院,很大程度上就说明了公安机关对案件还没有调查清楚,目前还不具备审查起诉的条件。但是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由于刑事拘留最长就是37天,未移送公安机关应当办理批捕手续或者变更其它强制措施,对于无故羁押的,当事人家属可以要求释放。如果要是在拘留37天期满后,检察院还是没有批准逮捕但仍然被拘留的,则属于违法羁押,当事人或其家属可以要求公安机关变更强制措施,要求予以取保候审。
刑事拘留二个月不放人原因:首先,公安机关会视情况对其进行刑事拘留,三日提请检察院批捕,可以延长一至四日,检察院一般会在七日内决定是否批准逮捕,如果是流窜作案、结伙作案或多次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批捕的时候可以延长至一个月,也就是说刑事拘留一般是十多天,最长是三十七天。逮捕后的侦查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如果是交通不便地区、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流窜作案等可经省级检察院批准再延长二个月。对于可能判十年以下刑罚的嫌疑人,经省级检察院批准再延长二个月。也就是说,在公安阶段的时间一般是二个半月到三个月左右,最长是八个月。
刑事拘留14天会变成指定监视居住,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