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第五十三条:退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因为个人独资企业的行为纯属投资人个人的经营管理行为,而且个人独资企业的所有人在使用和处理该企业的财产上,有完全的隐蔽性或不公开性,不像法人企业那样公开透明,有相
(一)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二)成员大会决议解散(三)因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撤销。因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原因解散的,应当在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公司强制清算案件操作规范》第四十三条 被申请人的有关人员因客观原因无法交出应交接的财产、印章 、账册、文书等资料的,清算组应当要求被
一是公司分立程序的瑕疵二是公司分立内容不公平。《公司法》第一百零三条规定,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
因为个人独资企业的行为纯属投资人个人的经营管理行为,而且个人独资企业的所有人在使用和处理该企业的财产上,有完全的隐蔽性或不公开性,不像法人企业那样公开透明,有相
(一)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二)成员大会决议解散(三)因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撤销。因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原因解散的,应当在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自愿解散: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由出现时2、公司股东会决议解散。须股东会特别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公司强制清算案件操作规范》第四十三条 被申请人的有关人员因客观原因无法交出应交接的财产、印章 、账册、文书等资料的,清算组应当要求被
一是公司分立程序的瑕疵二是公司分立内容不公平。《公司法》第一百零三条规定,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