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4条规定,在民事诉讼中一方当事人死亡的,应视具体情况,分别处理: (1)在诉讼中,一方当事人死亡的,有继承人的,裁定中止诉讼。人民法院通知他的继承人及时参加诉讼,被继承人已经进行的诉讼行为,对承担诉讼的继承人有效。 (2)下列四种案件,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结诉讼,不再审理。 原告死亡,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放弃继承的; 被告死亡,没有遗产,也没有应当承担义务的人的; 离婚案件一方当事人死亡的; 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以及解除收养关系案件一方当事人死亡的。
婚前财产去世后由继承人平均分割,各继承人协商一致的,也可以不平均分配。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不尽扶养义务的,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如果房子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买的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而首先需要分割,父亲母亲一人一半。父亲的那一半如果没有遗嘱则按法定继承处理,父母配偶子女都是第一顺序继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