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人或家属及聘请的律师向办案机关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二、办案机关填写《呈请取保候审报告书》,经县市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三、提出保证人或提交保证金,经办案机关审查。有保证人的,填写保证书。四、填制《取保候审决定书》。五、将被取保候审人移交派出所执行。取保候审制度是在刑事诉讼中的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