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涉嫌盗窃罪,取保候审的保证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保证人必须与本案无牵连,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涉嫌的犯罪没有任何利害关系。保证人不能是本案的同案犯,也不能是本案的证人。否则,因为如果其本人也是司法机关调查的对象,就难以保证他认真履行保证义务。 2、保证人应当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具体来讲,保证人必须达到一定年龄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对被保证人有一定的影响力,其身体状况使其有能力对被保证人的行为进行监督等等。是否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需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综合判断,绝不能仅凭保证人本人的说法确定他是否有履行保证义务的能力。 3、保证人应当享有政治权利,其人身自由没有受到限制。公民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就不能充当取保候审的保证人。 4、保证人应当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在被保证人居所地有自己常住的居所,有稳定的经济收入。
根据案件所处的不同阶段,取保候审需要经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的决定,最终由公安机关执行。
取保候审一年到期后应当解除。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公安机关在取保候审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对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根据案情变化,应当及时变更强制措施或者解除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不需要打人情。只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就可以申请取保候审。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在取保候审期间被取保候审人应当遵守各项法律规定,并保证随叫随到。
犯罪嫌疑人可以申请取保候审机关解除。公安机关在取保候审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对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根据案情变化,应当及时变更强制措施或者解除取保候审。需要解除取保候审的,由原决定机关制作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通知书,送达执行机关。执行机关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人、保证人。
取保候审之后是否还需要坐牢要看法院的判决。取保候审只是一种强制措施,不是刑罚处罚。关键要看取保候审期满后,法院作出有罪还是无罪,罪重还是罪轻,是否追究刑事责任的判决。
取保候审判刑后保证金退还。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法律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坐牢如果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是可以办理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是相关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一种暂不羁押的处理,并不影响案件进程的推进,该判的依然要判。如果可以争取到缓刑,就不需要坐牢,否则还是要坐牢的。
关于取保候审到期解除,执行机关应当在期限届满十五日前书面通知决定机关,由决定机关作出解除取保候审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决定机关解除取保候审决定的,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人和有关单位。
取保候审金退还只能说明没有违反刑诉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并不能说明就是无罪等,因此是否撤案是需要看实际的案情的。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