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是指侦查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提供担保人或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其不逃避或妨碍侦查,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的意思。它通常对犯罪较轻,不需要拘留、逮捕,但需要对其行动自由作一定限制的犯罪嫌疑人采用。 人民检察院决定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应当在向犯罪嫌疑人宣布后交由公安机关执行。
公安取保候审并不意味着案件的终结,也不影响检察院是否提起公诉。取保候审只是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一种强制措施,旨在保证犯罪嫌疑人在侦查、审查起诉和审判期间随传随到,而不是对案件实体问题的处理。 取保候审与起诉的关系 取保候审的性质: 取保候审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根据案件情况,决定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采取的一种非羁押性强制措施。 它的主要目的是确保嫌疑人能够按时出庭接受审判,并不涉及对其罪行的认定。 检察院的起诉权: 检察院在审查公安机关移送的案件材料后,会根据证据情况决定是否提起公诉。 如果检察院认为证据确实充分,符合起诉条件,即使嫌疑人已经被取保候审,检察院仍然可以依法提起公诉。 审查起诉阶段: 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会对案件进行全面审查,包括核实证据、听取辩护律师意见等。 如果检察院认为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且符合刑法规定的犯罪构成要件,就会向法院提起公诉。 不起诉的情形: 如果检察院认为案件不符合起诉条件(如证据不足、情节显著轻微等),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不起诉决定分为法定不起诉、酌定不起诉和证据不足不起诉三种类型。
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需要具备的条件如下: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上述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可以在异地取保候审,但是需要满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等情形。取保候审是相关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一种暂不羁押的处理。对应当逮捕的人犯,如发现有严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怀孕,及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或罪行较轻的人,即可采取取保候审的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行为人符合下列情形的,可以取保候审: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社会危险性小的;或者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等情形。
可以的,有下列情形的,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保证金可以要回。 办理取保候审的时候交纳的保证金,在解除取保候审措施或变更取保候审措施的时候,通常情况下是要退还给当事人的。 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法律规定的,在解除取保候审的同时,公安机关应当将保证金如数退还给犯罪嫌疑人。
不会。 取保候审只是一种强制措施,并不代表案件的终结或者不会判刑,至于会不会再批捕,还要由司法机关根据具体案情来决定。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首先,若警方察觉到嫌疑人在被取保候审期间不幸离世,他们应迅速行动,开展现场勘查与调查取证工作,以便明确死因,同时通报其上司。接下来,假如根据调查结果判断疑犯的离世之举可能涉及违法犯罪行为,例如蓄意伤害或谋杀等不良行为,我们应该启动对嫌疑犯的司法追诉程序。相反地,若调查结论显示涉案人员的离世并非犯罪所致,我们将依据非正常死亡条例对此事进行处置,并且向人民检察院如实汇报该事件的详细情况。
取保候审不算入服刑时间。 按照《刑法》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可以折抵相应的刑期。但羁押并不包括取保候审,所以取保候审并不能折抵刑期。如果在取保候审以前被拘留或者逮捕过的话,被拘留或者逮捕的时间可以折抵刑期。 一、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它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