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房屋是一方婚前购得,但婚后房屋增值部分以及共同偿还贷款的部分,除夫妻双方另有约定外,应当视为共同财产。需要说明的是,共同还贷部分,不论是由一方用个人工资还贷
补办登记之前的同居有两种情形,一是双方不具备结婚实质要件,如未达法定婚龄,对这种情形,登记的效力肯定不能追认,因而这种情形下形成的共同财产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在不确定产权的时候不能判决,但是有使用权就会对使用权判决,等产权出来之后可以起诉才会判决,若是夫妻共同财产就平分。《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
虽然房屋是一方婚前购得,但婚后房屋增值部分以及共同偿还贷款的部分,除夫妻双方另有约定外,应当视为共同财产。需要说明的是,共同还贷部分,不论是由一方用个人工资还贷
《婚姻法》第39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解决;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的原则判决。第42条: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
继受取得的权利的法律限制如下:《物权法》第二条,因物的归属和利用而产生的民事关系,适用本法。本法所称物,包括不动产和动产。法律规定权利作为物权客体的,依照其规定
在不确定产权的时候不能判决,但是有使用权就会对使用权判决,等产权出来之后可以起诉才会判决,若是夫妻共同财产就平分。《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
《婚姻法》第17条第三项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知识产权的收益,归夫妻共同所有。”《婚姻法司法解释(二)》解释为:“婚姻法第17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的
补办登记之前的同居有两种情形,一是双方不具备结婚实质要件,如未达法定婚龄,对这种情形,登记的效力肯定不能追认,因而这种情形下形成的共同财产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判断一个婚姻是否有效需要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来判断,通常无效婚姻包括:1、重婚;重婚是指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的违法行为。无论是法律上的重婚,还是事实上的重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