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以下几个要件来认定受贿犯罪: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其中,包括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正常管理活动。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向他人索取财物,或者收受他人财物并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是由故意构成,只有行为人是出于故意所实施的受贿犯罪行为才构成受贿罪,过失行为不构成本罪。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与受贿罪的界限: (1)所侵犯的客体不同,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侵犯的是公司、企业的正常管理活动和信誉。而一般受贿罪所侵犯的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和信誉。 (2)犯罪行为不同。索贿要求不同;本罪索贿也必须为他人谋利益的,才构成犯罪;而受贿罪不需要为他人谋利益,也可以构成犯罪。 (3)主体不同。公司、企业人员与国家工作人员之不同; (4)犯罪结果不同。本罪必须受贿数额较大才构成犯罪;受贿罪数额5000元以下,情节较重的,也可以构成犯罪。 (5)法定刑不同:本罪最高处15年有期徒刑;而受贿罪最高处死刑。
3月17日上午9时,随着审判长法槌声响,原龙南市粮食流通服务中心办公室主任、龙南市粮油收储公司经理赖华茂和原龙南市农业农村局局长、龙南市粮食流通服务中心主任吴洪信受贿案在龙南市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
事后受贿是能构成受贿罪的。法律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同时,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犯受贿罪可能会判死刑,犯受贿罪的,根据受贿所得的数额和情节依照贪污罪的处罚规定判刑,如果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近年来,关于“打虎”的新闻报道经常出现,正当广大群众拍手叫好时,那些“老虎”们却是胆颤心惊,思量着如何能逃避法律的制裁。及时把受贿来的钱财退回去,看起来是个不错的“办法”,但这样真的行吗?
主体是一般主体,如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量刑标准必须是受贿数额较大的,不足较大数额的按一般受贿行为处理。
1、非国家工作人员犯受贿罪,暂不涉及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或者数额特别巨大的情形,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追诉期限是五年;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追诉期限是十年;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追诉期限是二十年。
受贿罪要和金钱挂钩。受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受贿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三百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巨大”,依法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