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津南法院调解一起口头劳务合同纠纷案件。2020年,郑某雇佣张某为某厂房安装消防风筒。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合同,只是口头约定了每日劳务费标准。在张某提供劳务30余天后,郑某向张某支付了部分劳务费,并称其手头有点紧,欠的9千余元劳务费之后补齐。随后张某多次向郑某索要劳务费均未果,于是将其诉诸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