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在《〈婚姻法〉司法解释(二)》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后两种规定的,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在押人员可不可以申请奔丧这一条并不在我国相关法律中明确规定。 但是,我国《监狱法》第六节第七条规定:罪犯在服刑期间一贯表现好,离开监狱不致再危害社会的,监狱可以根据情况准其离监探亲。 这也意味着罪犯可以向当地监狱管理局提出申请,如果在押服刑人员平时表现良好,出于人道主义,一般都会批准。
离婚后,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获得了亲自抚养子女并与子女共同生活的权利,而不是获得了对子女的一种垄断,更不能借此否认另一方子女的亲子关系。 父母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并不随着婚姻关系的终结而归于消灭。因此,一方想改变子女的姓名,必须与另一方协商,达成公识之后方可到户口登记部门办理姓名变更登记。 《婚姻法》第22条规定: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这里的所得是指财产权利的所得,而不是指对财产的实际占有。 如果一方婚前便已取得了财产权利,如继承已经开始,但该项财产在婚后才实际占有,该项财产不应列入共同财产。 根据《继承法》第2条的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或者宣告死亡时开始。 《婚姻法》第十七条第四款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财产,但本法第十八
一般情况下,同居期间一方死亡,另一方不能继承。未按《婚姻法》的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一方在同居期间死亡的,另一方是不能以配偶身份主张自己享有继承权的。 这是因为未婚同居不具备夫妻的名分。我国婚姻法规定,进行结婚登记是婚姻合法有效的形式要件,登记后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根据《继承法》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
情人之间的转账之类的,除非有欠条等其他书面证据证明是借贷的,应当认定为属于双方自愿的行为,视为赠与,是不能够撤销的。 法律依据:《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与限制: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有两套房不可以抵扣个税。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第十四条: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 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一
基本养老保险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有三种办法可以解决: 一、继续缴费,缴满15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11年6月29日发布的《实施若干规定》第二条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十五年。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延长缴费五年后仍不足十五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十五年。 二、转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边工作边领失业金肯定是违法的,《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向借款人返还本金,是借款合同中借款人最主要的义务之一。 如果合同当事人在借款合同中对返还本金的期限作了明确的约定,则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实属无疑;如果合同当事人在借款合同中对还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 当事人可以按照《合同法》第61条的规定进行协议补充;如果当事人无法对还款期限达成补充协议,可以按照合同的有关条款和交易习惯进行确定。 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