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法律规定,环境监测司法鉴定是指依法取得有关环境监测司法鉴定资格的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受司法机关或当事人委托。 依据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有关国家、部门、行业标准以及有关环境科学知识,对影响环境的物理指标、化学指标和生态系统等进行检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结论的活动。 【法律依据】 《环保法》第4条第2款,保护环境是国家的基本国策。
我国环境司法鉴定资质的机构有4家: 1、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司法鉴定所。 2、福建力普环境司法鉴定所。 3、连云港市环境司法鉴定所。 4、北京劳保所司法鉴定所。
当事人对二次鉴定结果不满的话可以申请再次鉴定。如果因鉴定结论错误不服而要推翻,则一定要坚持申请重新鉴定。要围绕重新鉴定申请准备充分合理的理由,要尽量搜集证据,要尽其所能。 比如对鉴定结论提出充分有据合法合理的异议,包括针对鉴定程序和鉴定结果等等。鉴定次数没有限定的。只要有一方不服鉴定,可以提起重新鉴定申请。但是否准许。由法官决定。
司法鉴定机构受理鉴定委托后,应当指定本机构具有该鉴定事项执业资格的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 委托人有特殊要求的,经双方协商一致,也可以从本机构中选择符合条件的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委托人不得要求或者暗示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按其意图或者特定目的提供鉴定意见。 司法鉴定机构对同一鉴定事项,应当指定或者选择二名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对复杂、疑难或者特殊鉴定事项,可以指定或者选择多名司法鉴定人进
帮助逃犯逃避司法追捕可能涉嫌包庇罪。当遇到这样的情况,应劝其自首,争取宽大处理,但如果明知别人犯罪,还助其逃避追捕,自己的行为也构成了犯罪。 我国的《刑法》第310条明确规定,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拘役或者管制。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犯前罪的,事前通谋的,以共同犯罪论处。
为依法惩治寻衅滋事犯罪,维护社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现就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规定。 第一条行为人为寻求刺激、发泄情绪、逞强耍横等,无事生非,实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认定为“寻衅滋事”。 行为人因日常生活中的偶发矛盾纠纷,借故生非,实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认定为“寻衅滋事”,但矛盾系由被害人故意引发或者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重新鉴定: (1)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超越司法鉴定业务范围或者执业类别进行鉴定的。 (2)送鉴的材料虚假或者失实的。 (3)原鉴定使用的标准、方法或者仪器设备不当,导致原鉴定结论不科学、不准确的。 (4)原鉴定结论与其他证据有矛盾的。 (5)原司法鉴定人应当回避而没有回避的。 (6)原司法
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在犯罪金额上,一是将量刑数额明确为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二是诈骗金额的累计问题,二年内多次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未经处理,诈骗数额累计计算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定罪处罚。 第二、是在量刑情节上,将造成被害人或其近亲属自杀、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等严重后果
可以。在诉讼案件中,在当事人负有举证责任的情况下,司法鉴定机构也可以接受当事人的司法鉴定委托。 当事人委托司法鉴定时一般通过律师事务所进行。对于符合受理条件的,能够即时决定受理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委托受理合同》。 【法律依据】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试行)》规定, 1、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司法机关、仲裁机构的司法鉴定委托。
可能涉嫌包庇罪。我国的《刑法》第310条明确规定,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