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的承担方式合伙企业有不同的组织方式,包括普通合伙企业、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这三种,合伙人对于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方式有以下几种
公司合伙人是指以其资产进行合伙投资,参与合伙经营,依协议享受权利,承担义务,并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或有限)责任的自然人或法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
合伙人占用集体财产不属于侵占。【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七十条,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八十条: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被依法宣告死亡或者作为有限合伙人的法人及其他组织终止时,其继承人或者权利承受人可以依法取得该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二十五条: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善意第三人造成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退伙时有未了结的合伙企业事务的,待该事务了结后进行结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三条:新合伙人入伙,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
中途撤资,按照合伙协议规定的退伙条款处理。如果合伙协议约定不明确或者没有约定,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不能退伙。非要强行退伙不可的,撤资的合伙人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其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合伙人挪用资金用于偿还私人债务的,是属于挪用资金的行为,如果挪用数额较大,超三个月不归还的,就会构成犯罪,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中华人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八十三条: 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有限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