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传真或者是复印件的合同在形式属于书面合同,只要合同内容不违反《民法典》关于无效合同或可撤销合同的相关规定,传真签字的合同即具有法律效力。
从合同效力上讲,只要双方签字盖章,合同就会生效,就具有法律约束力,所以电子扫描或者是复印件合同也是有效的。如果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发生争议,产生纠纷,对方否认合同的效力,且没有其他证据来证明合同内容,法院通常不会采信该传真件。如此一来,另一方将无法证明合同的真实内容,对其不利。
所谓担保合同,是指为促使债务人履行其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而在债权人(同时也是担保权人)和债务人之间,或在债权人、债务人和第三人(即担保人)之间协商形成的,当债务人不履行或无法履行债务时,以一定方式保证债权人债权得以实现的协议。担保合同旨在明确担保权人和担保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
代签他人名字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看具体情况定。如果该合同是被代签人委托代签人签署的,或者被代签人已经认可,或被代签人属于限制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需要由其家属作为代签人签订,那么合同有效,否则无效。
无效,如果该合同是书面合同,只有一方的签字,而没有另一方的签字和盖章,该合同是无效的。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合同是否生效与签订的地点无关,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合同即生效。
合同是有效的。因为合同自双方当事人依照有关法律对合同的内容和条款进行协商并达成一致之后生效,而不关乎是否拿给对方。不过在进行签订完成之后拿到相应的合同,才能更好的维护自己的权利,这是在发生纠纷之后很重要的证据。
生效,一般的合同并不需要特定的形式,只要是以缔约双方认可的方式,均可缔结合法有效的合同。手持合同照片也是为了确认合同为本人签署的,有了这个也就更加确定合同的有效性。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一方可以跟多方签订合同,多方共同享有权利,共同履行义务。如果多方是相类似的,为简便可以签订一份合同。至于合同是否有效还需要看合同的具体内容,单纯说多人签名无法判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可以,购房者是可以联名购房的,但是在住房限购资格核查时,需要同时核查联名购房者的资格,必须所有联名购房者的资格都满足才能购房。联名购房最好能够事先就产权比例等事项作出约定并办理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