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2年1月1日起,新生儿出生90天内由监护人使用新生儿本人真实姓名和身份证明在税务部门指定渠道完成登记缴费后,待遇享受期为出生之日至当年最后一天;出生当年未在90天内缴纳出生当年医保费,当年内可按照其他特殊人员缴费途径、个人缴费标准完成缴费参保,待遇享受期为出生当年缴费之日次月至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