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照过期一年以上会被注销。根据公安部《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七条 机动车驾驶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超过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一年以上未换证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于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满前九十日内,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超过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一年以上未换证的,注销机动车驾驶证。
1、饮酒驾驶处罚标准 ①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②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元,记12分,处以15日以下拘留,并且5年内不得重新获得驾照。 2、醉酒驾驶处罚标准 ①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②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辆,吊销驾照,10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终生不得驾驶营运车辆,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 3、酒驾从重处罚标准 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从重处罚。
电动车酒驾有可能会吊销c1驾驶证,车辆分为两类,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非机动车包括没有动力驱动的自行车、人力车和有动力驱动的电动自行车、残疾人轮椅车,除此之外的都属于机动车。而国家对于电动自行车是有标准规定的,即重量不超过55公斤,设计时速不超过25公里每小时,具有脚踏骑行功能,电机功率不超过400瓦,蓄电池电压不超过48V。如果超过这个标准任何一项,均被认定为机动车。如果被认定为机动车,那么驾驶机动车是不准酒后驾驶的,醉酒后驾驶要被处以拘役并注销驾驶证。虽然考取的是C1驾驶证,但是根据相关规定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也就是取消驾驶资格,不论醉酒后驾驶的是何种机动车。
1、性质不同 (1)撤销是一种对行政许可的法律收回行为,具有剥夺性和不可逆转性以及补救性; (2)吊销是一种行使法律处罚行为,具有强制性和制裁性; 2、概念的不同 (1)撤销是组织针对资质、资格的取消行为,即某自然人、法人持有的资质资格由于过期或者不再符合资质、资格要求,由资质发放管理方采取的一种取消行为。 (2)吊销是指收回并注销,即吊销是指由有管辖权力的部门停止原来准许进行某项活动的对象停止该项活动并收回准许文本的执行过程,一般带有强制性。起因基本是由于该对象违背或违反了发放文本时的约定所致。 3、对象不同: (1)撤销是组织针对资质、资格的取消行为。撤销是直接撤回并注销,它一般是强力部门作出的,其作出的后果一般是会有保障执行的 (2)吊销:它主要应该和撤销相比较,因为它所针对的也是单位。 一般是被吊销人只要不主动找到决定吊销的单位,那么作吊销决定的单位单方是无法直接强制被吊销人交回其执照或者公章等的。 吊销一般原来的一些许可手续并没有收回,只是通过登报或广告的形式公布,宣告其部分功能作废。
吊销转注销操作步骤如下: 第一步:工商局公司清算组备案(受理申请后5个工作日); 第二步:报纸注销公告; 第三步:地税注销(无特殊事项,受理申请后30个工作日); 第四步:国税注销(无特殊事项,受理申请后30个工作日);注:企业所得税在地税的应先注销国税,再注销地税。 第五步:工商局注销登记(受理申请后5个工作日); 第六步:组织机构代码注销登记(受理申请后5个工作日)。
吸毒驾照吊销必须在戒毒满三年之后,并且要找当地禁毒部门开具戒毒证明,才有报考机动车驾驶证考试的资格。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十三条,三年内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未满三年,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的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吸毒吊销驾驶证的人如果想再次申请驾驶证,必须在戒毒满三年之后,并且要找当地禁毒部门开具戒毒证明,才有报考机动车驾驶证考试的资格。
数值45达到了酒后驾车的标准,未达到醉酒驾车的标准。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很多人抱着侥幸心理酒后驾车,甚至是醉酒驾车,不仅给自己,还给他人造成了生命安全上的威胁,严重影响了公共交通安全,醉驾需要负刑事责任。 您的情况属于酒后驾驶,酒后驾驶,暂扣6个月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此前曾因酒驾被处罚,再次酒后驾驶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驾驶证。 酒后驾驶营运车辆,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检察院不起诉针对刑事责任,交警吊销驾驶证是行政处罚,两者互不影响。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在行政法中,吊销是指国家执法机关工商、行政、交管部门,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对违规的企业,个人将发出的印信、执照、证件等收回并取消,撤销是组织针对资质、资格的取消行为,指某自然人、法人持有的资质资格由于过期或者不再符合资质、资格要求,由资质发放管理方采取的一种取消行为。 法律依据: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九条对“吊销”进行了规定:(一)警告、通报批评;(二)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三)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四)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五)行政拘留;(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对“撤销”进行了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或者其上级行政机关,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可以撤销行政许可:(一)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二)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三)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四)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的;(五)依法可以撤销行政许可的其他情形。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予以撤销。
有一只眼睛有视力障碍,如果另一只眼睛完全正常是可以换C照的,因为新规规定即使有一只眼睛失明,而另一只正常都是可以办C证的。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单眼视力障碍,优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5.0以上,且水平视野达到150度的,可以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