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司法实务中,如何认定非法同居关系呢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中对如何认定非法同居关系以及法院如何处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九条规定,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双方所生的非婚生子女,由哪一方抚养,双方协商;协商
解除同居关系时如何分割财产应当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应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进行妥善分割。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
关于同居期间财产性质的认定,根据法律规定,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一般共有是共同共有还是按份共有,法律没有明确界定。但是
由上可见,对解除同居关系案件的处理,最核心的问题不在于同居关系本身该不该解除,而在于应当按照什么样的原则来解决财产纠纷一般来说,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按一般共同财产
以下一些情况,不应将其取得的财产按共同共有对待。(一)、双方同居之前约定了财产归属的,如该约定未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则应当履行和遵守;(二)、双方短暂同居(如只
同居后一方的收入或财产,原则上应归该方当事人所有。但另一方当事人对取得该财产的当事人在取得该财产时有资助,或在取得该财产的过程中有辅助性劳动及提供生活帮助的,则
已婚务工人员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公开同居,涉嫌重婚,触犯刑法。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我国法律规定,以下情况都属于重婚:(
分居三年离婚,可以通过协议离婚,协议不成也可以诉讼离婚,需要提供可以证明分居三年的相关证据,法院认定是感情破裂的情形调解无效后会准予离婚。《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
2001年4月28日公布实施的修正后的《婚姻法》第八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