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没有登记结婚,同居关系可自行解除。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24条规定:未到结婚年龄的公民以夫妻名义同居的,或符合结婚条件的当事人未经登记以夫妻名义同居的,其婚姻关系无效,不受法律保护。
同居七年后男方死亡,女方不可以继承财产。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因此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是离婚诉讼当事人中无过错方的配偶。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被修改后的婚姻法所明文禁止的行为,这种同居关系,与一般的未婚同居等不属于婚姻法强行禁止的同居关系的性质不同,甚至可以作为离婚时无过错方请求损害赔偿的法定理由。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
非法同居是指男女双方未办结婚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没有法律直接规定非法同居属于违法行为,不会得到什么处理。对有配偶者与无配偶者之间的非法同居和双方均有配偶者之间的非法同居,因为双方并没有领取结婚证,不属于合法的婚姻状态,所以也不属于重婚的情况。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三条,自民政部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施
离婚后同居期间双方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视为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分割,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如果一方有证明其财产是个人的,则不能分割。 《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一条: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符合下列条件则认定为非法同居关系: 1.男女双方或一方有配偶未办理结婚登记,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2.男女双方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不符合事实婚姻的法定条件。 非法同居分为三种类型: (1)双方均无配偶者之间的同居,此种情况最为普遍,不少年轻男女因为生活的种种原因选择婚前同居。 (2)有配偶者与无配偶者之间的同居,此种情况也较为普遍,也
未婚同居即男女双方以非夫妻名义公开或秘密地共同生活的一种两性关系。 【法律依据】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一条规定,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处理非法同居关系的原则如下: 1、经查确属非法同居关系的,应一律判决解除; 2、离婚后,双方未再婚,未履行复婚登记手续,又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一方起诉“离婚”的,一般应解除非法同居关系; 3、人民法院审理非法同居关系的案件,如涉及非婚生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应一并予以解决。 【法律依据】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一条规定,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
法律对有配偶的人与他人同居的规定如下: 《婚姻法》第三条规定,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规定,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第四十六条第二项规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