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1、协商解决。双方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通过友好协商达成和解协议,进而解决纠纷。 2、调解解决。在有关组织或中间人的主持下,在平等、自愿、合法的基础上促使双方当事人自主达成协议,从而解决纠纷。 3、诉讼解决。当事人通过上述途径解决不成的情况下,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进行判决。
农村土地在确权的过程中,会有三次公示的机会,在进行公示的期间,村民有权提出异议,变更土地确权内容。 如果村民错过了公示时间,按照规定: 如果是兄弟之间没有进行分户的,在确权登记证明时,可以写上自己的名字;如果是已经分户了的,自家兄弟是没有权利将你的土地确权在他名下,因此,完全可以去到村集体申请变更,实在不行,去到县国土资源局申请换证。
个人没有任何财产而欠债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起诉,根据生效的法律判决文书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果执行过程中确认被执行人确实没有财产可以中止执行,等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再继续执行。 借款不还法院强制执行的流程如下: 1、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 2、法院受理,当事人、利害关系人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 3、法院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4、采取强制措施,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
不能单独转车牌,只能是车辆和车牌一起转。 夫妻之间,可以办理连车带牌的过户。 不能办理车牌单独过户,需要夫妻俩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行驶证,车辆合法手续,票据,保险单据。 等等一起到车管所办理过户,需要车辆到场。 但车牌不可以过户给别人。 车牌号会在车辆过户时注销。
查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法院可以出具财产报告令,要求被执行人申报财产,而申请人也可以提供财产线索,法院也可以通过网络进行调查。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应当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被执行人应当如实报告财产;人民法院应当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进行调查。
申请财产保全不是冻结对方名下的所有账户,因为法院采取的保全措施仅限于申请人的请求范围。财产保全是人民法院对于与案件相关的财物采取的强制性管理措施,利害关系人在不利己申请财产保全其合法权益将会遭受无法弥补的损失的紧急情况下,可以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的申请。
农村老人去世后,村委会是否有权收回土地要看实际情况来办:如果是户中的个别成员出现死亡,那么其土地确权是不受影响的,原来的土地归户中其他成员享有。如果是该户成员都已经死亡,也就是在承包合同中讲到的“整户消亡”的情况,根据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以及土地确权政策,其土地由村里的发包方收回,也就是确权给村集体了。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该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关于拆迁房所有权归属问题,并不总是与户主名下登记相吻合,实际上,拆迁房屋作为拆迁补偿环节中的一环,其权益应当视为家庭共有的财产,即使该产权登记在户主名下,亦不足以证明其完全归户主个人所有。 家庭成员仍享有分配权,关于分配方案的比例,可首先通过内部协商予以妥善处理。 若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则可诉诸法律途径,通常情况下,法庭将会依据拆迁章程和相关法规对房产作出合理安排。 第二个观点是,拆迁房屋也能够以家内任何人员为名义持有,并非一定要落在户主名义之下。 对于部分年长者而言,选择将房产记录在子女名下也是常有之事。
房产证在父母名下,父母死后的继承方式是:有遗赠扶养协议的,受遗赠人继承;没有协议,有遗嘱的,遗嘱人继承;既没有协议,也没有遗嘱的,法定继承人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