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害名誉权的行为构成侵权的要件主要有:1、行为人主观故意损害他人名誉;2、行为人名誉损害行为具有违法性,侵害名誉权的对象具有鲜明指向性;3、损害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有明显字眼认为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4、行为人对他人确有名誉损害行为,并且造成了受害人社会评价降低。
被人诽谤名誉的维权方式为:与对方协商,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赔偿损失。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侵权诉讼。协商不成的,还可以直接报警处理,警方可按照治安管理案件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侵犯自己名誉权等,可以直接到人民法院起诉。依据法院处理结果,再到单位请求恢复名誉。
民法典规定名誉权的侵权行为有对方故意造谣、歪曲事实,恶意诽谤,造成受害人的社会评价降低; 或是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宣扬他人隐私,造成重大后果。 名誉权,是指自然人和法人、非法人组织就其自身属性和价值所获得的社会评价,享有的保有和维护的具体人格权。 名誉权的基本内容是对名誉利益的保有和维护的权利。
死人还有名誉权。名誉权不会因为主体死亡而消灭,所以说死者也享有名誉权,如果死者的名誉受到损害的,其配偶、子女、父母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如果死者没有配偶、子女且父母已经死亡的,其他近亲属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名誉权纠纷一般是属于民事纠纷,立民事案件,但如果涉嫌性质严重的情况就属于刑事纠纷,立刑事案件。 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 所谓名誉,从字义上解释,就是指公民、法人的名望声誉。 名誉权是指公民或法人对自己在社会生活中,所获得的社会评价即自己的名誉,依法所享有的不可侵犯的权利。 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名誉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一项人格权利。 当名誉权受到侵害时,民事主体可以依法提起民事诉讼。
1、公民的名誉权受到侵害可以要求侵权人终止侵权行为。 2、侵权人公开赔礼道歉,公开消除侵权行为所造成的不良影响,恢复名誉。 3、要求侵权人赔偿损失。 4、如果侵权人对公民的请求不予理睬,公民可以向法院起诉。 由此我们可知,侵犯名誉权的处理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二是向人民法院起诉,维护自己的权利。
转载作品侵害名誉权的认定需综合考量内容真实性、转载者过错程度、损害后果及是否存在合法免责事由。关键在于转载内容是否含有侮辱或诽谤成分,以及转载者是否尽到合理核实义务。若转载行为导致他人社会评价贬损且存在过错,即可认定侵权。
侮辱就是对他人的人格和尊严造成伤害。 一、诽谤罪和侵犯名誉权的共同之处 1、二者侵害的客体都是公民的人格和名誉; 2、行为方式基本相同,构成诽谤罪的行为一般均可成为侵害名誉权的行为; 3、行为后果都是造成受害人精神上、心理上的损害,导致受害人的社会评价降低。 二、诽谤罪和侵犯名誉权的主要区别 1、主体不同。侵害名誉权的权利主体和义务主体,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诽谤罪的犯罪主体和被害人,只能是自然人; 2、主观方面的区别。侵害名誉权的主观过错,故意、过失均可构成。诽谤罪的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
(一)侮辱。侮辱是指故意通过言语、文字或者行为举止等方式贬低他人人格、毁损他人名誉的行为。 (二)诽谤。诽谤是指故意或者过失地散布有关他人的虚假事实,导致他人名誉降低或者毁损的行为。 诽谤的主观状态可以是故意,也可以是过失,其方式可以是言语、书面文字或者其他任何使虚假事实散布开来的方式。 (三)新闻报道严重失实,致他人名誉受到损害的。有关机关和组织编印的仅供领导部门内部参阅的刊物、资料等刊登的来信或者文章,当事人以其内容侵害名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