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法》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
公司股东行使权利的限制是股东在缴付部分出资的情况下,公司对其全部股东权利予以限制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是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来逃避债务,严重
1、从主体条件看,公司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人格,公司设立合法有效是公司取得独立人格的前提,也是公司人格否认的前提2、股东行为时过错为故意3、从行为方面来看,股东实
根据《公司法》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
公司法人人格否认法理的特征有:1、公司法人人格否认法理的法律效力,只适用于个案中的特定法律关系,而不具有普适性2.、公司法人人格否认法理以承认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
损害债权人利益,主要是指股东滥用权利使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公司债权人的债权。只有实施了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行为的股东才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而其他
(一)合同的生效: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二)附条件的合同: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
1.如果借条没有瑕疵且所借金额较小,当借款人没有充分证据证明借条不真实的情况之下,那么可以认定借贷关系成立。2.如果借条存在形式上的瑕疵,出借人应当举出借条之外
合同效力待定,是指合同成立以后,因存在不足以认定合同无效的瑕疵,致使合同不能产生法律效力,在一段合理的时间内合同效力暂不确定,由有追认权的当事人进行补正或有撤销
依据合同法的规定,口头合同与书面合同都是合同的形式,口头合同与书面合同是具有相同法律效力的,但实践中口头合同取证比书面合同困难。《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条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