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毒法》第三十八条吸毒成瘾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 (一)拒绝接受社区戒毒的; (二)在社区戒毒期间吸食、注射毒品的; (三)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的; (四)经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后再次吸食、注射毒品的。
容留他人吸毒如果没有达到刑事立案的标准的,则不会坐牢。 容留他人吸毒的刑事立案标准如下: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第十一条规定: 提供场所,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两次以上的; (二)一次容留三人以上吸食、注射毒品的; (三)因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被行政
吸毒不会被判刑,应该是强制隔离戒毒两年。《戒毒条例》第二十五条:吸毒成瘾人员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所列情形之一的: 由县级、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对于吸毒成瘾严重,通过社区戒毒难以戒除毒瘾的人员,县级、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可以直接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 吸毒成瘾人员自愿接受强制隔离戒毒的,经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所在地县级、设区的市
吸毒案底是不会对子女造成影响的。 【法律依据】 根据《戒毒条例》第七条规定如下:戒毒人员在入学、就业、享受社会保障等方面不受歧视。 对戒毒人员戒毒的个人信息应当依法予以保密。对戒断3年未复吸的人员,不再实行动态管控。由《戒毒条例》得出,吸毒对于本人的社会权益都不会受到影响,因此其子女也不会受到影响。
如果是行政处罚(如治安拘留)是不会留下案底的,吸毒不是犯罪,不会留下案底,但根据我国相关行政法规规定; 涉毒人员的违法记录不但不会消除,还将在今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被纳入动态管理。如入住宾馆时会有人来查房、每月定期尿检等。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对在办理行政案件过程中形成的文书材料,应当按照一案一卷原则建立案卷,并按照有关规
吸毒未被拘留是不会有案底的。但是由于吸毒的特殊性,会有吸毒记录。且终生记录在案,不能消除。 根据我国相关行政法规规定,涉毒人员的违法记录不但不会消除,还将在今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被纳入动态管理。如入住宾馆时会有人来查房、每月定期尿检等。 【法律规定】:
吸毒是不会被判刑的,但会受到行政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三条教唆、引诱、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2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1.非法持有鸦片不满200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
吸毒拘留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吸毒被抓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非法持有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
符合以下条件的构成犯罪,受到刑事处罚,不构成犯罪的,会受到治安处罚。 容留他人吸毒案提供场所,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两次以上的; (二)一次容留三人以上吸食、注射毒品的; (三)因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被行政处罚,又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四)容留未成年人吸
爸爸有吸毒记录,如果仅是行政处罚的记录,不是犯罪记录的话,一般对孩子考公务员影响不大。 政治审查内容: 一般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政审不合格: 1.有反对四项基本原则言行的; 2.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道德品质不好的; 3.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较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外、国外从事危害我国国家安全活动,本人与其划不清界限的;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