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无故旷工的员工处理方式有:可以按照用人单位的用工规定解决。例如员工无故旷工1-3天,扣2天基本工资;员工无故旷工超过3天在7天之内,解除用工关系或终止劳动合同;员工无故旷工超过7天,直接开除、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行为如果符合此条第二款规定,单位就可以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为由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给员工解除劳动合同通知。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因工作原因受伤的,属于工伤,按照伤残等级给予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营养费、伤残辅助器具费、护理费、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费用,具体赔偿标准需要根据伤残等级以及所在地具体分析,可以咨询当地的人社部门。如因他人行为造成损害的,则按照人身损害进行赔偿,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等费用,按照实际的受伤情况具体赔偿。其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七条规定,行政警告的处分期限为6个月,6个月后会解除处分,如果单位没有发通知,可以选择自己申请。 在警告处分期间有突出贡献的,可以提出申请,然后解除行政警告处分。国家人事部、监察部关于解除国家公务员行政处分有关问题的通知中规定,国家公务员受到行政处分期间有特殊贡献的,可以提前解除行政处分。其中的“特殊贡献”指的是国家公务员受行政处分期间,表现突出,有重大贡献,获得一等功以上奖励的。公务员受处分期间不得晋职、晋级;受警告以外行政处分的,并不得晋升工资档次;受开除处分的,不得被行政机关重新录用或聘用。在我们国家,如果存在一些违法犯罪的行为,那么会有相关的法律来进行制裁,同样的公务人员,如果存在一些违规的行为,也是会受到一定的处分的,比如说有行政警告,行政警告的,处分的影响其实六个月的时间。”
员工8号离职,当月社保一般应当由企业缴纳。具体分析如下: 1.单位员工若当月8号离职,可在当月办理减员,当月应缴纳当月以及上月份的社保费; 2.若上月底离职,单位可在上月减员,当月增员当月减员,系统不会生成社保账,单位应到地税办税服务厅办理补缴上月份社保费。即当月离职次月不需要缴纳社保。离职当月停交的是次月的社保; 3.劳动者辞职的,用人单位不能要求劳动者全额承担社保,其社保缴纳的比例应当按照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各自所承担的比例进行一定的缴纳,如果用人单位不为其缴纳社保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社保部门进行投诉举报,要求用人单位为其补缴社保。
公司职工参加医疗保险后,医保中心会为职工办理一张医保卡,职工在医院门诊治疗、购药,可凭借医保卡直接报销相关医疗费用,超出医保卡以外的费用需个人承担。 公司职工按照规定缴纳医疗保险后即可到医疗保险中心办理医保卡。职工门诊看病、住院使用医保卡进行登记,结算的时候医保卡可直接报销,自动扣除应支付医疗费。参保人员住院医疗费用自负部分,先从参保人员个人帐户支付,账户不足的,用现金支付,其中医疗保险不报销的费用,只能现金支付,统筹基金支付的部分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与医院结算。
员工粗心损失4000的情况下,可以根据以下情况进行解决: 1.依合同约定要求员工赔偿。如果公司和员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了员工的赔偿责任,并且,公司在可以完成举证责任的情况下,员工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员工拒绝赔偿的,公司可以起诉员工,要求其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员工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按照一定的比例赔偿。 3.没有过失或者仅存在轻微过失的,则无需赔偿。员工正常工作不存在主观故意的或者因为一般过失,造成的经济损失,员工时职务行为时不承担责任。因为公司不能将经营风险,全部转嫁给员工,既不公平,也不合法。 具体的赔偿标准为: 1.需要结合用人单位的管理疏漏、从事行业的风险高低,造成损害的程度等因素综合分析。在员工可以承受的范围内认定赔偿金额。 2.如果事后双方继续履行劳动关系的,公司可以依据法律的规定,赔偿款可以每月从员工的工资中来相应扣除的。但每月赔偿扣除的部分,不能超过员工当月工资的20%。 3.员工在还没有足额赔偿完公司的损失,就离职的,公司可以在双方解除劳动合同时,要求员工一次性赔偿剩余的损失。
1、单位被依法宣告倒闭破产的;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2、单位因劳动合同的解除或终止需要向劳动者给予经济补偿时,其标准为: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 3.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在公司倒闭解散后要做好善后工作,其中就包括对员工的经济赔偿。
我国劳动法规定,职工因患病或者负伤,不得不停止工作进行治疗和休养,在规定的企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内,职工仍有权力领取病假工资,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工资支付条例 是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研究制定并出台的工资支付的法律法规。无论正式工还是劳务派遣工,只要从事相同内容工作、付出等量劳动,就应该获得同级别的工资待遇。我国劳动法规定: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调控。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经劳动人事部门认定的人民医院确诊为需要长期病休不能正常上班的职工可以申请长期病 例如癌症病人、尿毒症、严重心血管病人、严重职业病、严重放射病人、精神病人等。如因公病休者,发全额工资,如因病假超过6个月者应发放病假工资。 根据法律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