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诊费属于商业贿赂。根据《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国有公司、企业或者
一、商业贿赂犯罪主体 (一)行贿主体 商业贿赂犯罪的行贿主体是在商业活动中为了获取商业利益、商业机会、商业地位而实施行贿行为的一切自然人或者单位,即“经营者”。 (二)受贿主体 商业贿赂犯罪中的受贿主体是在商业活动中索取或收受贿赂的单位或个人,通常都拥有一定的决策权力,一般区分为单位、国家工作人员、非国家工作人员。 二、商业贿赂犯罪主观方面 (一)商业行贿的
有下列特征: 1.主体是经营者,贿赂对方单位或者个人。 2.目的是为销售商品或者购买商品,即为达到商业目的,通过贿赂手段,获取优于其他经营者的竞争地位。 3.手段有两类,即财物手段和其他手段。 危害如下: 1.造成经营者之间的不平等竞争,破坏了公平竞争秩序,它使市场竞争变成贿赂、人情及关系网的恶性博弈。 2.造成物价虚高,特别是一些医药企业实行高定价、高回扣,加重了国家和群众的负担。 3.严重败坏
请客吃饭不算商业贿赂。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
不影响。不能以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来认定采取商业贿赂签订的合同无效。
商业贿赂的主体,包括行贿罪主体和受贿罪主体。《反不正当竞争法》对于行贿人作出了规定,即“经营者”。
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商业贿赂金额超过5000算犯罪会判刑。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或者在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商业贿赂罪包括多个罪名,如果是单位受贿罪,其追诉标准为: 1、单位受贿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 2、单位受贿数额不满10万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强行索取财物的; (2)致使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3)故意刁难、要挟有关单位、个人,造成恶劣影响的。
1、商业贿赂金额超过5000算犯罪,犯罪就会判刑; 2、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或者在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