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商场的租赁合同丢了可以协商补签租赁合同也可以以要求对方在复印件上签字盖章。租赁合同是双方对租赁期间的权利义务的约定,如果租赁合同丢失而不及时采取补救措施的,万一以后双方产生纠纷,就可能对主张自己的权益产生严重的影响,甚至于无法维护自己的权益。
可以拒绝。 商城是没有罚款的权利的,因为营业员和商场不构成劳务关系。如果有罚款的,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罚款,是行政处罚手段之一,是行政执法单位对违反行政法规的个人和单位给予的行政处罚。它不需要经人民法院判决,只要行政执法单位依据行政法规的规定,作出处罚决定即可执行。
可以前往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 商场投诉渠道包括:商场热线电话,商场服务台、微信后台等,媒体,市民服务热线12345等。一般商场可能会设置有接待消费者投诉的场所,有的纠纷可以现场协调解决。也可以选择拨打消费者投诉电话12315,进行实名举报比较可靠。12315的受理范围是指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而与经营者发生权益争议。因此绝大多数消费纠纷,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都是可以得到保障的。
商城是没有罚款的权利的,因为营业员和商场不构成劳务关系。如果有罚款的,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这么做是违法的,可以去投诉,商场没有处罚权,可以拒绝交纳。1、你可以要求店主为你出具委托授权书,你就有权处理相关事务;2、商场没有罚款的权力,如果合同里面有约定不能关门的条款,商城将面临违法行为。
商家虚假宣传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有:(一)虚假宣传经营者(广告主)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4条第1款规定,经营者利用广告和其他方法,对商品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广告的,监督检查部门应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并可根据情节处1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二)虚假宣传广告经营者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4条第两款规定,广告经营者在明知或应知情况下,代理、设计、制作、发布虚假广告的,监督检查部门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依法处以罚款。广告法第37条规定的罚款,指广告费用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停止其广告业务;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三)虚假宣传的连带责任。根据《广告法》第38条规定:发布虚假广告,欺骗和误导消费者,使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广告主应负担民事责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不能提供广告主的真实名称、地址的应承担全部民事责任。
虚假宣传签订的合同无效,所以商家虚假宣传是合同纠纷。对商家虚假宣传的处罚是: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商家停止违法行为,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如果情节严重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吊销商家的营业执照。
押金是否要退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内容如下:一、押金需要退换的情形1、不会对对方利益造成损害,双方法律关系不存在且无其他纠纷后,押金应予以退还。2、合同关系终止时,出押人返还租赁物、承包物,或者已正当履行其职务的,接收押金的一方应当返还押金,或者返还已扣除损害赔偿后押金的余额。二、押金不能退换的情形1、在合同中对于押金会有约,违反了约定,造成了对方的财产损害,押金不会退,会作为损害赔偿的一部分。2、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比如在房屋租赁合同中出押人欠缴租金,损害房屋,这时接收押金的一方就可以从押金中径行扣除抵充。三、押金纠纷租房押金不退的问题可以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收集证据,向法院起诉。
商场撤柜的,对孕妇有赔偿,商场撤柜或撤柜调店不去的都应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顾客在商场受伤,商场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应承担侵权责任。公共场所的经营者,有义务保证进入场所的人员安全。作为管理方,应当消除场所内的危险因素,其没有消除甚至放任危险因素的存在而给他人造成损害,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顾客损害的,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商场吸烟罚款5000不合理,商场没有权利罚款。罚款属于行政处罚,只有依法享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才能依据法定程序做出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室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设置醒目的禁止吸烟警语和标志。室外公共场所设置的吸烟区不得位于行人必经的通道上。公共场所不得设置自动售烟机。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开展吸烟危害健康的宣传,并配备专(兼)职人员对吸烟者进行劝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