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侵权中的“反向假冒”及其法律规制有以下规定: 《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五项规定,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驰名商标大部分都是通过工商总局(商标局和商标评审委员会)认定的,与人民法院相比,其认定的驰名商标所占比例更大。在商标注册、使用与评审过程中产生争议时,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与商标评审委员会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依据具体事实认定其商标是否构成驰名商标。 【法律依据】 《商标法》第十四条,驰名商标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作为处理涉及商标案件需要认定的事实进行认定。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
驰名商标的保护模式有相对保护主义和绝对保护主义两种模式。前者是指禁止他人将与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在与商标所有权人相同或近似的行业中注册或使用,至于在非类似商品上使用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则是被允许的。后者则是指禁止他人在任何行业,包括在与驰名商标商品不同或不相类似的行业中进行注册和使用与驰名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 【法律依据】 《商标法》第十三条,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持有人认为其权利受到
商标与商号的主要区别: 1、功能不同。 2、适用法律不同。 3、既有商号标记又含有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往国外时,销售人有必要就其商标在外国进行注册,却没有必要就其商号再行注册。 4、地域效力和时间效力不同。 5、登记原则及程序不同。 【法律依据】 《商标法》第二十二条,商标注册申请人应当按规定的商品分类表填报使用商标的商品类别和商品名称,提出注册申请。商标
贸易公司可以注册自己的商标,委托律师进行办理即可。企业注册商标是不限制经营范围的。申请途径: 1、直接去国家商标局办理。 2、到当地国家商标局认可备案的代理机构办理。 【法律依据】 《商标法》第二十二条,商标注册申请人应当按规定的商品分类表填报使用商标的商品类别和商品名称,提出注册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人可以通过一份申请就多个类别的商品申请注册同一商标。商标注册申请等有关文
商标合理使用根据《商标法》第七条,申请注册和使用商标,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商标使用人应当对其使用商标的商品质量负责。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通过商标管理,制止欺骗消费者的行为。 第十条,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一)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国歌、军旗、军徽、军歌、勋章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的名称、标志、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
商标的使用规范指的是注册商标的使用规范和未注册商标的使用规范。 1、注册商标的使用规范。 一是商标使用的主体须合法; 二是使用的商标须合法; 三是使用、商标的商品或服务项目名称、范围须合法。 2、未注册商标的使用规范。 主要指的是实际使用的商标须合法,既不得违反商标法规定的禁用条款,也不得使用与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否则构成不规范使用行为。 【法律依据】
一、商标注册是商标使用人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前提和条件,只有经核准注册的商标,才受法律保护。 二、商标注册的必要性是: 1.有利于品牌驰名,有利于公司的发展壮大。 2.纵贯世界上各大品牌壮大的经验,要打造一个驰名品牌,经营一个好的品牌,首先要全类注册自己的商标。 3.如果自己不去全类申请注册商标,别人不仅会在各类别、各行业纷纷抢注您的品牌。 4.有些企业自认为目前规模
我国保护驰名商标的方式是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法律依据】 根据《商标法》第13条,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商标法》对此有如下规定: 1.第13条,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持有人认为其权利受到侵害时,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请求驰名商标保护。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