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特许经营中使用商标: 1.特许经营协议中涉及或包括商标使用许可的,应按法律及行政法规规定,及时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备案,并报特许人和受许人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备案; 2.许可人不得超过其册商标的范围许可; 3.不得滥施许可。 【法律依据】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十二条, 特许人和被特许人应当在特许经营合同中约定,被特许人在特许经营合同订立后一
商标使用许可包括的类别: 一、独占使用许可; 二、排他使用许可; 三、普通使用许可。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条,商标法第四十条规定的商标使用许可包括以下三类: (一)独占使用许可,是指商标注册人在约定的期间、地域和以约定的方式,将该注册商标仅许可一个被许可人使用,商标注册人依约定不得使用该注册
可以用加盟店商标。加盟之后特许人是需要把商标给加盟店的。只要是特许经营完成了,那么特许人就需要把商标给加盟店进行使用的,所以加盟店使用的商标应该是总店的商标,无需个人进行注册其他商标。 【法律依据】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22条第2项,特许人应当向被特许人提供以下信息:(二)特许人的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和经营模式的基本情况。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31条
最好不要加盟,因为公司未取得注册商标是存在一定的风险,此时加盟进去的话,对于加盟者来说是没有法律保障的。如果已经加盟了的话,可以要求退回加盟费。 【法律依据】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3条,本条例所称商业特许经营(以下简称特许经营),是指拥有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的企业(以下称特许人),以合同形式将其拥有的经营资源许可其他经营者(以下称被特许人)使用,被特许
商标还在注册不可以加盟,加盟是指该加盟总部将该服务标章授权给加盟主,让加盟主可以用加盟总部的形象、品牌、声誉等,在商业的消费市场上,招揽消费者前往消费的行为。 【法律依据】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三条,本条例所称商业特许经营(以下简称特许经营),是指拥有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的企业(以下称特许人),以合同形式将其拥有的经营资源许可其他经营者(以下称被特许人
没有商标是不可以开加盟店的。 【法律依据】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三条规定,本条例所称商业特许经营,是指拥有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的企业,以合同形式将其拥有的经营资源许可其他经营者使用,被特许人按照合同约定在统一的经营模式下开展经营,并向特许人支付特许经营费用的经营活动。 企业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作为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
加盟店需要商标许可。 【法律依据】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三条,本条例所称商业特许经营(以下简称特许经营),是指拥有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的企业(以下称特许人),以合同形式将其拥有的经营资源许可其他经营者(以下称被特许人)使用,被特许人按照合同约定在统一的经营模式下开展经营,并向特许人支付特许经营费用的经营活动。 企业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作为特许
已经受理的商标一般是不可以加盟代理的,需要注册成功之后才可以。 【法律依据】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三条规定,本条例所称商业特许经营,是指拥有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的企业,以合同形式将其拥有的经营资源许可其他经营者使用,被特许人按照合同约定在统一的经营模式下开展经营,并向特许人支付特许经营费用的经营活动。 企业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作为特许人从事特
公司商标加盟商可以使用。 【法律依据】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三条,本条例所称商业特许经营(以下简称特许经营),是指拥有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的企业(以下称特许人),以合同形式将其拥有的经营资源许可其他经营者(以下称被特许人)使用,被特许人按照合同约定在统一的经营模式下开展经营,并向特许人支付特许经营费用的经营活动。 企业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作为
商标使用费和加盟费是不一样的。 【法律依据】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三条规定,本条例所称商业特许经营,是指拥有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的企业,以合同形式将其拥有的经营资源许可其他经营者使用,被特许人按照合同约定在统一的经营模式下开展经营,并向特许人支付特许经营费用的经营活动。 企业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作为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