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鉴定申请回避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专家鉴定组成员自行回避;另一种是当事人申请回避。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二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应当按照程序进行,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责任明确。
鉴定申请回避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专家鉴定组成员自行回避:另一种是当事人申请回避。 【法律依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二十条,当事人要求专家库成员回避的,应当说明理由。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医学会应当将回避的专家名单撤出,并经当事人签字确认后记录在案: (一)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二)与医疗事故争议有利害关系的; (三)与医疗事故争议当
关于司法鉴定人回避的规定是:根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二十一条规定,司法鉴定人自行提出回避的,由其所属的司法鉴定机构决定; 委托人要求司法鉴定人回避的,应当向该司法鉴定人所属的司法鉴定机构提出,由司法鉴定机构决定。 委托人对司法鉴定机构作出的司法鉴定人是否回避的决定有异议的,可以撤销鉴定委托。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四条,审判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他们回避: (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的; (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与本案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 审判人员接受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请客送礼,或者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当事人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申请医疗鉴定回避的方式有:一种是专家鉴定组成员自行回避另一种是当事人申请回避 【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六条,专家鉴定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当事人也可以以口头或者书面的方式申请其回避: (一)是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二)与医疗事故争议有利害关系的; (三)与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鉴定的。
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可以在庭审时或庭审中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申请回避的理由,由法院决定是否回避。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当事人提出回避申请,应当说明理由,在案件开始审理时提出; 回避事由在案件开始审理后知道的,也可以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 被申请回避的人员在人民法院作出是否回避的决定前,应当暂停参与本案的工作,但案件需要采取紧急措施的除外。
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要求公安机关负责人回避,应当向公安机关同级的人民检察院提出,由检察长提交检察委员会讨
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回避要求,应当书面或者口头向人民检察院提出,并说明理由;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的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公司强制清算案件操作规范》第三十六条 强制清算事务应当由全体清算组成员共同决定。清算组成员为三人以上的,按下列表决程序决定:(一)对
公司法股东回避的情形包含:1、交易对方;2、拥有交易对方直接或间接控制权的;3、被交易对方直接或间接控制的;4、与交易对方受同一法人或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