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回避是指与案件有法定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关系的人员及机构,不得参与该刑事案件的处理的一种刑事诉讼制度。 审判人员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近亲属,本人或者近亲属与案件有利害关系,担任本案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与本案有其他关系影响公证处理案件的。 《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
民事诉讼对于审判人员回避的规定: 《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四条,审判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他们回避: (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的; (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与本案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审判人员接受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请客送礼,或者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当
司法鉴定人回避制度规定有,根据《司法鉴定人回避制度》第三条,司法鉴定人应当回避的情形: (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二)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勘验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 (四)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司法鉴定公正的。 第四条,委托人、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提出回避申请,应当说明理由,并在司法鉴定开
民事诉讼中法院人员要回避的情况: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的、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与本案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四条,审判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他们回避: (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的; (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申请回避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五条,当事人提出回避申请,应当说明理由,在案件开始审理时提出;回避事由在案件开始审理后知道的,也可以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 被申请回避的人员在人民法院作出是否回避的决定前,应当暂停参与本案的工作,但案件需要采取紧急措施的除外。 《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六条,院长担任审判长时的回避,由审判委员会决定;审判人员的回避,由院长决定;其他人员的回避,由审判长决定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四章的规定,民事诉讼法回避人员包括审判人员和其他人员。 根据《关于审判人员严格执行回避制度的若干规定》第九条规定,审判人员包括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审判员和助理审判员。 其他人员包括人民陪审员、执行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员、勘验人员。
公司法发起人的回避有以下规定:《公司法》第十六条规定,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 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 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前款规定的股东或者受前款规定的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前款规定事项的表
刑事诉讼中的回避,是指侦查人员、检察人员、审判人员等因与案件或案件的当事人具有某种利害关系或其他特殊关系,可能影响刑事案件的公正处理,而不得参加办理该案的一项诉讼制度。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一条,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的回避,应当分别由院长、检察长、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院长的回避,由本院审判委员会决定;检察长和公安机关负责人的回避,由同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决定
刑事案件当事人有权申请回避的情形: 《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 (四)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
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回避申请,应当在申请提出的三日内,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作出决定。申请人对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决定时申请复议一次,人民法院对复议申请,应当在三日内作出复议决定,并通知复议申请人。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44条,审判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他们回避: (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