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伙翻不供会影响其他人,即使是团伙作案,也要区分主犯、从犯,也要根据每个人的情节来判刑。其中一个人翻供不影响其他人量刑,只影响他自己的量刑。证人证言是刑事案件证据的一类,但不是唯一的一类,还包括书证、物证,勘查笔录、鉴定意见等。 刑事案件证据的采信与否,取决于能否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所谓“孤证不用”,也就是说单个证据要和其他证据相互印证,消除合理怀疑,达到对案件事实的内心确认程度,方能予以认定。所以,单个证人翻供,如无特殊情况,对案件定性不会产生颠覆性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