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员团费的收取标准
团员团费收取标准根据相关规定收取。
1、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
2、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
3、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
4、10000元以上者,交纳2%。
5、农民团员每月交纳团费0.2—1元,学生团员、下岗失业团员、依靠抚恤或救济生活的团员、领取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团员,每月交纳团费0.2元。
6、团员增加工资后,应从增加工资当月起,根据增加工资后的实际工资总额比例交纳团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