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的构成要件主要有四点: 1、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有关证券的管理制度; 2、客观要件,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伪造、变造国库券或者国家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数额较大的行为; 3、主体要件,主体为一般主体; 4、主观要件为故意。
行为人构成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既遂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单位犯此罪的,实行双罚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