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改名字可以。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改名字应由用地者填写变更土地登记申请书、说明变更依据和变更内容,根据集体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的内容项目进行实地调查与地籍测量,权属审核通过更换土地证书。
农村土地使用证可以改。更改土地使用证应由用地者填写变更土地登记申请书,说明变更依据和变更内容,同时提供证明材料;根据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的内容项目进行实地调查审核权属并进行地籍测量;审核通过后更换土地证书。
土地使用证可以加名字,但需要携带双方身份证明及土地登记申请书、原土地使用证以及名称、地址依法变更的证明材料到房产部门申请变更登记,材料经审核后房产部门变更登记,颁发新的土地使用证。
没有土地证拆迁能凭房产证获得补偿。被拆迁人的土地证是土地征收拆迁补偿的依据、是新建房屋合法的依据,没有土地证但在可以明确权属的情况下可以房产证或国土部门房屋测绘数据为基础予以补偿。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一般指的是农村集体成员在获得了集体土地使用权以后依法办理的一种证件。凭借集体土地使用证才能够对相应的集体土地享有一定的用益物权,集体土地使用证是不允许随意进行出让或者用于非农业建设。
办理土地使用证需要的证件有:1、出具书面申请和土地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为个人的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3、申请人为单位的法人身份证明;4、土地登记委托书;5、企业工商营业执照;6、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
办理划拨用地土地使用证需向村委会递交书面申请、填写申请表;村委会签署意见签字盖章交由乡镇政府审核;乡镇政府根据上报资料现场勘测,审查合格上报县国土资源局;县国土资源局接件后,进行资料审核并到现场进行勘测;合格后报县政府进行审批;张榜公示7日无异议给予发证。
国有土地使用证是法定的土地使用权属身份证,没持有此证,开发企业不能开发,建筑企业不能去建设,开发企业更不能上市去经营出售和出租。
土地证可以过户。土地证过户可以持原土地使用证、土地使用权移交证明(对方)、用地申请书、身份证和户口本到村委会申请同意后,由乡镇政府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审核后,报县政府批准,然后进行土地登记确权。
离婚后宅基地并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可以直接进行分配。但是宅基地上建造的房屋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分的房屋的一方当事人可以继续使用该宅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