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上是没有土地使用年限的。房产证记载的是房屋所有权,而不是土地证,所以是没有土地使用年限的。房屋产权是由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两部分组成的,房屋所有权的期限是永久,而土地使用权依照相关的法律法规为四十、五十年或者七十年不等,到期后可重新缴纳土地出让金获得土地使用权。
土地证上的“四至”是指建筑基地或耕地四周跟别的基地或耕地分界的地方。 按照国务院的有关要求,开发区通过审核并公告后,应落实四至范围,以防止开发区四处“漂移”和变相扩区,从而达到合理控制开发区用地规模的目的。 因此土地使用证上没有四至是指没有建筑基地或耕地四周跟别的基地或耕地分界的地方,或者是没有落实到位。 建议持证到发证机关请求更正。
一、相互调解农村土地出现纠纷大多是同一个家庭成员之间较为常见,亲戚之间出现纠纷的话,首先就是相互协商调解,也有的找自己家族里面比较有威望的老人来裁决。 如果不是牵涉到很大利益的土地纠纷,一般的通过家庭内的和解都能解决,毕竟都是自家人也比较好说话。一般一个村里的人都有点沾亲带故的,所以调解起来一般也比较容易。 二、村委会调解如果是相互之间调解不了的土地纠纷矛盾,这个时候农民们一般都会找到村委会来调解。
土地的纠纷处理具体如下: 1、当事人可以到当地乡政府或土地管理所请求解决; 2、乡镇不受理的当事人可直接向县政府申请,受理机关对受理的宅基地土地纠纷先行调解,调解无效的作出处理决定; 3、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后30日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农村土地纠纷当事人可以到当地乡政府或土地管理所请求解决;乡镇不受理的当事人可直接向县政府申请,由受理机关对土地纠纷先行调解,调解无效的作出处理决定;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后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根据具体案情来确定,如是构成轻伤以上,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土地所有权纠纷当事人可以到当地乡政府或土地管理所请求处理;乡镇不受理的当事人可直接向县政府申请,由受理机关对土地纠纷先行调解,调解无效的作出处理决定;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后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土地纠纷需要的证据主要包括: 1、人民政府颁发的确定土地权属的凭证; 2、人民政府或主管部门批准征用、划拨、出让土地或者以其他方式批准使用土地的文件; 3、争议双方当事人依法达成的书面协议; 4、人民政府或者司法机关处理争议的文件或者附图; 5、其他有关证明文件。
1、双方协商。《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规定,土地纠纷可以通过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1)自愿,即双方愿意进行商谈,并达成一致协议。任何一方,无论是单位、个人都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对方。任何单位或个人也不得非法干预。 (2)合法,双方当事人达成的协议必须是合法的,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及他人的合法权益。该方法适用于因土地权属不明、范围不清、地界没有标志引起的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纠纷。双方协商后,应签订权属地界协议书。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当提请当地人民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审查备案。 2、行政调解当事人协商不成的,应申请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调解。
发生土地纠纷,当事人可以先协商,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1.协商解决。 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所发生的土地纠纷,根据协商的结果签订协议; 2.政府处理。 如果当事人协商不成的,可以找当地政府解决当事人之间的纠纷; 3.法院起诉。 政府无法处理,或者对政府处理不服的,在接到处理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