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可以买卖的,土地使用权买卖的是土地使用权人以获取价款为目的将自己的土地使用权转移给其他公民或法人,后者获得土地使用权并支付价款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乡镇企业、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农村村民住宅等三类乡(镇)村建设可以使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到期,可以向发包方申请继续承包,依法经过土地承包程序,签订承包合同,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耕地的承包期限为30年;草地的承包期限为30-50年;林地的承包期
1.如果是1年以上的租金计入长期待摊费用—地租。 2.如果是1年以内的租金计入待摊费用—地租。 租赁业务中出租人向承租人收取的转让资产使用权的补偿款。在出租人表现为租金收入,在承租人表现为租金费用。租赁业务的租金通常是在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谈判中根据资产的成本确定的,而且按时间计算。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226条,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期限没有约定
城镇土地使用税采用定额税率,即采用有幅度的差别税额,按大、中、小城市和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分别规定每平方米土地使用税年应纳税额。具体标准如下: 一、大城市1.5元至30元。 二、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 三、小城市0.9元至18元。 四、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55条,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
土地使用权到期后,需要重新交纳土地出让金,从而继续获得土地使用权的使用期限。 《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 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国有企业改革中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规定》 第二条 国有企业实行公司制改造、组建企业集团、股份合作制改组、租赁经营和出售、兼并、合并、破产等改革,涉及的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 国有企业使用的划拨土地使用权,应当依法逐步实行有偿使用制度。 对国有企业改革中涉及的划拨土地使用权,根据企业改革的不同形式和具体情况,可分别采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国
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已补缴土地差价款有原始取得和传来取得。土地使用权原始取得的方式主要是有偿出让和行政划拨。补交土地出让金差额=市场楼面地价×改变容积率增加的建筑面积。 【法律依据】 《国土资源部关于严格落实房地产用地调控政策促进土地市场健康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经依法批准调整容积率的,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批准调整时的土地市场楼面地价核定应补缴的土地出让价款。
确定土地使用权程序: 1、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据法律确认。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所有权。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 2、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使用权;其中,中央国家机关使用的国有土
补办土地使用证费用: 补房屋土地证费用70元/证,含土地证书工本费20元/本,证后附图成图资料费50元/张。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条,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使用权。
店面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当事人到房管局办理续期手续即可。到期的只是商铺土地租用时间,不是房产,到时候可以继续缴纳商铺的土地出让金,重新取得房屋土地使用权。 【法律依据】 《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 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