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厦高空坠物致人死亡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高空坠物属于一般民事侵权,应当由侵权人对受害人承担侵权赔偿责任。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
小区被高空坠物坠物找不到责任人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但因不可抗力造成他人损害的,不承担责任。《侵权责任法》第87条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
高空抛物砸死人是一种过失致人死亡的行为,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要被判刑。《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过失致人死亡罪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
高空抛物砸死人是一种过失致人死亡的行为,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要被判刑。《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过失致人死亡罪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
高空坠物属于个人违法行为,从法律意义上,由抛物者或抛物楼层群体负责民事赔偿,与物业无关,但是物业有协助调查的义务。根据法律规定,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
法律分析:可以协商处理,要求对方赔偿。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1、高空坠物砸坏车辆的,应当由坠落物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承担侵权责任。 2、对此情况需要提示的,砸坏车辆造成一般损失,难以找到侵权人,不适用举证倒置。只有造成人身伤害的才适用。
建筑工地高空坠物责任承担是施工单位和建筑单位,如果施工已经完成,找不到明确侵权人,就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所有人,承租人和管理人承担法定责任。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1、高空坠物伤人并不是整栋楼都应当承担责任,按实际情况,单纯高空坠物,没有造成任何后果的,不存在责任问题。 2、但高空坠物造成侵权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3、另外,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高空坠物砸破车挡风玻璃保险不赔。高空坠物只是单独砸破汽车挡风玻璃,而其他零部件安然无恙,保险公司不赔偿,因为挡风玻璃单独损坏不包括在车损范围内。如果遇到侵权人无法确定的情况,车主又购买了车损险,遇到高空坠物砸坏车体的,保险公司会在车损范围内给予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