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隐藏物,归国家所有。埋藏物,是指长期埋藏于地下或包藏于他物之中,其所有权归属已无法证明的物。 【法律依据】 《物权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拾得漂流物、发现埋藏物或者隐藏物的,参照拾得遗失物的有关规定。文物保护法等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地下埋藏物并不是归民众自己所有的,法律制度上规定的地下埋藏物的归属权属于国家,只有挖的这些埋藏物有具体的认领者,这种情况下埋藏物应该归认领者个人所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一百一十四条,拾得漂流物、发现埋藏物或者隐藏物的,参照拾得遗失物的有关规定。文物保护法等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隐藏物归国家所有。地下埋赃物可以属于遗失物,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
埋藏物遗失物不适用善意取得是成立的,在我国,埋藏物归国家所有,其交易不满足善意取得制度中的转让人基于权利人意思表示合法占有标的物条件。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