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
最高人民法院在1991年制定了《关于审理涉外海上人身伤亡案件损害赔偿的具体规定》为了正确及时地审理涉外海上人身伤亡损害赔偿案件,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由城乡居民依法携带其户口本、身份证到户籍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去办理。经社保经办机构审核通过的,予以登记,发给社保卡,之后参保人员就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
城镇居民污水直排河道,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 [ 64 ] 号《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的管理,保障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安全运行,防治城镇水污染和内涝灾害,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保护环境,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的规划,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维护与保护,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水与污水处理,以及城镇内涝防治,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工作的领导,并将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第四条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应当遵循尊重自然、统筹规划、配套建设、保障安全、综合利用的原则。
这个需要看土地性质,集体用地不可买卖不能办理过户及房产证;国有土地可交易,可过户并办理房产证。如果是集体用地,自建房屋的性质属于集体的小产权房,不能出售。所以你的买卖合同不合法,产生纠纷后你要承担非法出售的责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土地转让管理严禁炒卖土地的通知》二、加强对农民集体土地的转让管理,严禁非法占用农民集体土地进行房地产开发。 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对符合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乡镇企业,因发生破产、兼并等致使土地使用权必须转移的,应当严格依法办理审批手续。 农民的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也不得批准城市居民占用农民集体土地建住宅,有关部门不得为违法建造和购买的住宅发放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 要对未经审批擅自将农民集体土地变为建设用地的情况进行认真清理。凡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限期恢复农业用途,退还原农民集体土地承包者;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必须依法重新办理用地手续。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一、学生、儿童(18万元以下) 1、三级医院报销比例为55%; 2、二级医院报销比例为60%; 3、一级医院报销比例为65%。 二、70周岁以上老年人(10万元以下) 1、三级医院报销比例为50%; 2、二级医院报销比例为60%; 3、一级医院报销比例为65%。 三、其他城镇居民(10万元以下) 1、三级医院报销比例为50%; 2、二级医院报销比例为55%; 3、一级医院报销比例为60%。
“居民家庭户口可能是城镇,也可能是农村。户籍改革以后,公民户口性质是需要到户籍部门才可以查询到的,因为现在统称为居民户口,是无法知道最原始的户口性质的。 家庭户,是主要依据亲属关系而共同居家生活的人所组成的住户,也称为“住家户”。”
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可以将城镇户口转农村户口: (一)因读大中专院校及技工学校而“农转非”,毕业后无工作安排回原籍的毕业生; (二)夫妻一方是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方在城镇无固定职业且在农村居住、生活的; (三)在城镇无固定职业和住所,跟随父母在农村居住、生活的未婚人员; (四)在城镇无固定职业,在农村分有住宅基地并建好房屋和编有门牌,且在农村居住、生活的本人、配偶和未婚子女; (五)原征地办理了就地“农转非”,现要求“非转农”的,如户口和人员都还在农村生活居住的; (六)已挂牌“村改居”的村委会,一律不得办理“非转农”迁入; (七)已有规划“村改居”但还未挂牌的村委会,以上(四)、(五)项不得办理“非转农”迁入。